一、大赛名称及主题
(一)大赛名称:第七届江西省“天工杯”工业设计大赛
(二)大赛主题:以“设计赋能产业,创意点亮人生”为主题。重点围绕“2+6+N”产业,以设计+产业为主线,促进工业设计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提升工业设计水平和设计成果转化率,推动我省制造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和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赣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江西工艺美术馆
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江西省工业设计协会
江西省工业设计学会
(二)大赛组委会
设立大赛组委会,负责全面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大赛事务。
主 任:应 炯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李克坚 赣州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主任:江绍龙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何 琦 赣州市委常委、副市长
成 员:曾 伟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政策处处长
方 凯 江西工艺美术馆馆长
宋 鹏 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李赣兴 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区长
李 民 江西省工业设计学会秘书长
大赛组委会下设秘书处、大赛监督仲裁委员会和大赛评审委员会。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设于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政策处,负责大赛的统筹安排和制定大赛评审工作方案和标准。
大赛监督仲裁委员会由组委会聘请工业设计、法律、纪检、公证、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制定本次大赛参赛作品的评审规则,全程监督评审工作,并对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行为、举报等进行调查处理。
大赛评审委员会由组委会聘请国内外工业设计领域知名专家组成,负责完善本次大赛参赛作品的评审规则,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评分,对获奖作品给出评定意见。
三、组别设置
本届大赛设产品组、概念组和命题组三个组别。
(一)产品组
面向国内外已量产上市,无知识产权纠纷,且未获得过本赛事奖项的工业产品。分为企业组和设计机构组,企业组分为装备制造类(机械、汽车、航空、船舶、智能装备、电工电器等)、电子信息类(计算机、通讯器材、电子元器件、VRAR、5G、智能硬件设备等)、生物医药类(医药生产设备、医疗器械、医疗康复器材、医药包装等)、纺织服装类(服装、家纺等)、家居生活类(家具、家电、厨具、照明、文教办公产品、体育用品、玩具用品等)、食品工业类(食品包装设计、食品加工等)、陶瓷用品类(日用陶瓷、卫生陶瓷、特种陶瓷等)等7个类别;设计机构组不区分类别。
(二)概念组
面向未量产上市的工业设计原创概念作品,类别与产品组的企业组相同。
(三)命题组
由有工业设计需求的单位申报,大赛组委会择优确定命题,具体命题以大赛官网公布为准。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
1.产品组:国内外生产企业和设计机构。
2.概念组和命题组: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设计机构、设计团队、独立设计师、教师和学生等。
(二)参赛作品
1.产品组以实物或模型作品参赛,鼓励概念组和命题组提供模型作品参赛。
2.所有组别参赛作品均需提交纵向设计图纸一张(最多三张),尺寸为A3绘图纸尺寸,内容包括作品名称、整体效果图、局部效果图、外观尺寸图、设计说明及作品介绍,文件格式为JPG,精度为300DPI。除产品组外,概念组和命题组的图版不得出现参赛者名称及LOGO、参赛者所在单位、姓名(包括英文或拼音缩写)或与参赛者身份有关的任何图标、图形等信息。
3.同一件产品、作品经由一个单位申报。同一参赛单位(团队)可提交多个参赛作品。
(三)报名和作品提交
1.所有参赛者应登陆大赛官方网站查阅《参赛须知》,按大赛官方网站公布的流程完成报名和作品上传,同时下载并打印《报名表》。概念组和命题组报名可由各院校、工业设计社会组织或平台统一组织,并将报名参赛的单位和作品登记汇总报送大赛组委会。
2.参赛者需将《报名表》和作(产)品实物在规定的时间送达大赛组委会指定地点。实物、模型寄送时间及地址见大赛官网,另行通知。
五、评审及奖励表彰
(一)评审
由大赛评审委员会聘请国内外工业设计领域知名专家组成评审组,按评审规则,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评分。
(二)奖项与奖励
大赛设比赛等级奖及优秀组织奖、优秀工作者奖若干,共安排奖金(税前,下同)215万元(含命题单位提供的奖金45万元),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证书及奖金。
1.大赛设金奖1名,奖金30万元,从产品组中产生。
2.产品组设4个奖项及入围奖若干,奖金61万元。奖项分企业组和设计机构组,具体如下:
一等奖:3名,其中企业组2名、设计机构组1名,每名奖金5万元,共15万元;
二等奖:8名,其中企业组5名、设计机构组3名,每名奖金2万元,共16万元;
三等奖:15名,其中企业组9名、设计机构组6名,每名奖金1万元,共15万元;
优秀奖:30名,其中企业组20名、设计机构组10名,每名奖金5000元,共15万元。
入围现场终评但未获奖项的产品,颁发入围证书,不发奖金。
3.概念组设4个奖项,奖金49万元。奖项不分类别,具体如下:
一等奖:6名,每名奖金2万元,共12万元;
二等奖:15名,每名奖金1万元,共15万元;
三等奖:26名,每名奖金5000元,共13万元;
优秀奖:45名,每名奖金2000元,共9万元。
4.命题组设等级奖及优秀奖若干(优秀奖由命题单位设定),其中命题单位安排奖金45万元,奖金的设定由命题单位在大赛官网公布,大赛组委会安排叠加奖金30万元,叠加奖金设定如下:
一等奖:每个命题组1名,共3名,每名叠加奖金3万元,共9万元;
二等奖:每个命题组2名,共6名,每名叠加奖金2万元,共12万元;
三等奖:每个命题组3名,共9名,每名叠加奖金1万元,共9万元。
参赛作品少于50件的命题取消全部奖项。参赛作品不再参评。
5.优秀组织奖、优秀工作者奖。大赛组委会设优秀组织奖、优秀工作者奖若干,对积极宣传和组织大赛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
(三)授予荣誉
参赛作品获得金奖和一等奖的主创设计师由江西省工业设计协会授予“2023年度优秀工业设计师”称号;参赛作品获得二等奖、三等奖的主创设计师由江西省工业设计协会授予“2023年度新锐工业设计师”称号。参赛作品获得金奖、一等奖的设计师和获得二等奖、三等奖的主创设计师由江西省工业设计协会授予“荣誉会员”。
六、赛事流程
(一)第一阶段大赛发布、宣传和征集(5月-7月)
1.确定方案、征集命题、大赛发布。5月,大赛组委会组建,确定大赛方案及命题;向社会公告、发布大赛活动相关事项,举行大赛启动仪式。
2.大赛宣传、征集作品。5月至7月,在工业设计相关媒体上进行大赛宣传和推广,提升大赛知名度和影响力。赴国内知名工业设计城市或机构、工业设计专业重点院校宣讲及征集参赛作品。
3.组建大赛监督仲裁委员会。6月,由大赛组委会组建大赛监督仲裁委员会。
(二)第二阶段大赛报名、深化和评审(6月-10月)
1.报名、组建初评机构。6月15日至8月22日,大赛官网开放,接受报名。8月上旬,由大赛组委会组建大赛初评委员会。
2.初评、公示。8月底,完成全部参赛作品的初评工作,并在大赛官网进行公示。
3.深化设计。8月-9月,对入围终评的概念组和命题组参赛作品,按照大赛要求和专家意见进行深化设计,其中命题单位负责本单位命题入围作品的模型制作工作。鼓励入围终评的概念组参赛作品建模参加终评。
4.组建终评机构。10月中旬,完成入围终评参赛作品(经过深化设计)提交工作,并由大赛组委会组建大赛终评委员会。
5.终评、答辩、公示。10月底,完成全部参赛作品的终评工作并对获奖作品进行公示。所有组别奖项通过专家评审确定,其中命题组奖项结合参赛选手答辩结果确定。
(三)第三阶段大赛颁奖及设计周活动(11月)
举办大赛颁奖典礼和“第三届江西设计周”等系列活动,对大赛获奖、优秀作品和当地产业产品统一展示展览。
(四)第四阶段大赛成果推广和孵化
大赛组委会对大赛成果进行宣传推广,对概念组和命题组的获奖、优秀作品,指导帮助设计者与行业企业和命题单位对接,签订设计作品版权转让协议,推动概念设计成果产业化。
七、经费保障
略。
八、其他事项
(一)参赛作品须确保为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同一件(系列)产品只能申请一个奖项。已在往届大赛获奖的同一作品不得参赛。若有违背,大赛组委会有权在大赛的任何阶段单方面取消其参赛资格。
(二)本次大赛产品组和概念组参赛产品或作品的知识产权归作者(参赛单位)所有,命题组参赛产品或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属由命题单位与作者约定。大赛组委会享有作品的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翻译权、汇编权等权利。命题单位对参加本单位命题的参赛作品除享有以上权利外,还享有改编权。除大赛组委会和作者授权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享有以上权利,不得侵犯大赛组委会和作者上述权利,大赛组委会和作者有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大赛组委会保留因作品质量原因,空缺或减少部分奖项的权利,对大赛规则保有最终的解释权。
(四)赛事咨询与监督电话
1.赛事咨询
(1)江西工艺美术馆(江西省工业设计促进中心)
联系电话:0791-86890130
(2)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797-8991169
(3)赣州市南康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797-6637230
2.监督投诉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系电话:0791-88916322
附件:第七届江西省“天工杯”工业设计大赛参赛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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