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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毕昇福地·英山“游”礼首届文创产品设计大赛征集
作者: 英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来源: 视觉同盟 时间: 2022年11月30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进一步深入挖掘地方特色文化资源,推出具有英山代表性的文创产品,特举办“毕昇福地·英山‘游’礼”首届文创产品设计大赛,现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大赛宗旨

此次大赛以文创赋能经济,产业融合创新为目标,深入挖掘英山毕昇、茶叶、药材、大别山主峰等文化元素,开发系列具有英山特色的文创产品和项目,培育一批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进一步巩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成果,助力我县文旅融合、文企融合、文创融合,推进英山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主题

毕昇福地·英山“游”礼

三、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英山县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英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协办单位:英山县融媒体中心、英山县茶产业促进中心、英山县药材和茧丝绸产业化办公室

四、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3月15日

五、参赛对象

面向全国范围内征集,组织或个人不限

六、征集范围

(一)文创产品

以英山历史人文、标志建筑、旅游景点等资源为元素,设计特色鲜明、创意新颖,利于市场孵化,能展示英山文化旅游形象的文创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化旅游纪念品,艺术品、办公用品、日常生活用品等)。

(二)城市伴手礼设计

围绕英山历史文化特色、地域自然特色、产业特色等,挖掘当地文化(如毕昇文化、大别山主峰文化、红色文化等)进行艺术加工和创意转化,形成系列城市文化伴手礼、农特产品伴手礼、非遗产品伴手礼等。

(三)动漫创意设计

将英山特色地域文化资源与动漫进行结合,创意设计一批优秀动漫、动画作品(动漫片、动画短视频、手办等),打造大众化、年轻化、流行化的动漫IP形象。

(四)英山云雾茶(绿茶)、英山红(红茶)品牌设计

深入挖掘英山茶文化内涵,与英山茶乡风貌相结合,对英山红(红茶)进行品牌形象LOGO设计,对英山云雾茶(绿茶)、英山红(红茶)进行包装设计。

(五)英山道地药材品牌设计

围绕康养英山、药旅融合的理念,以英山境内的中药材、康养企业及药材基地等元素进行道地药材品牌形象LOGO设计及包装设计。

七、奖项设置及评选事项

(一)奖项设置

1.根据大赛所设产品创意设计、城市伴手礼设计、动漫创意设计三类

每类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2名,每名奖金5000元

三等奖3名,每名奖金2000元

优秀奖10名,每名奖金1000元

2.英山云雾茶(绿茶)、英山红(红茶)系列品牌设计单独设置奖项

A.包装设计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2名,每名奖金5000元

三等奖3名,每名奖金2000元

B.形象LOGO设计

一等奖1名

奖金10000元

3.英山道地药材单独设置奖项

A:英山道地药材、代用茶、药食同源产品包装设计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2名,每名奖金5000元

优秀奖10名,每名奖金1000元

B:英山道地药材品牌名称及形象LOGO设计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

(注:产品包装设计一等奖、二等奖获奖作品须具备实用性,否则可以空缺,只评优秀奖奖项。)

所有奖金均为税前。

(二)评选程序

大赛作品征集时间截止后,大赛组委会进行初评,初选入围作品将进行专家评审、作品展示、网络直播销售,最终遴选出获奖作品。入围获奖作品将在英山县广播电视台、英山文旅微信公众号、抖音号进行公示,并开辟短视频专题进行推送。

八、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为2022年10月1日前未上市销售或未生产用于盈利的作品。

(二)单件作品提交图片不超过5张,系列作品提交图片数量不超过8张。(其中:1张图片需体现作品全景,其余图片要求多角度展示作品,尽可能展现作品原貌;图片为JPG格式,每张图片大小不低于1M、不超过3M。)

(三)参赛选手需将《“毕昇福地·英山‘游’礼”首届文创产品设计大赛报名表》电子版和作品图片发送至指定邮箱1304588308@qq.com

(四)参赛实物运送结合实际,由参赛者自行运送或邮寄,对价值较高的实物或模型参赛者应自购保险并告知主办方。(邮寄地址:湖北省黄冈市英山县茶香大道2号楼文化和旅游局)

(五)参赛作品设计图版面上不得出现与作者身份有关的信息提示,以确保本次征集的公正性。

九、征集须知

(一)本次大赛无年龄、行业限制,凡热爱文化和旅游商品研发、设计、生产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报名参赛,参赛单位和个人可以申报多件产品,原则上不超过3件。

(二)本届大赛免收报名费和评审费,作品涉及到的其他费用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三)凡应征作品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参赛作品无知识产权纠纷或争议,如因抄袭、侵权等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承担,主办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

(五)参赛作品入围后即被列入待开发目录,获奖作品纳入重点开发名录。获奖者须与主办方签署协议,放弃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并将作品的知识产权无偿赠给英山县文化和旅游局,如获奖者拒绝签署该协议,则视为放弃入围资格,即后续应征作品递补。所有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英山县文化和旅游局所有。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英山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联系人:周钰、欧阳婵子。联系电话:0713-7028009。)

(责任编辑: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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