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启动仪式现场
4月24日,第四届“知识产权杯”陕西省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启动仪式暨作品申报工作培训会在西安工业大学举行,来自全省2O多所高校的竞赛组织者参加此次启动仪式。
西安工业大学党委副书记丁养斌致词,省知识产权局专利产业化处处长党敬坤同志介绍了大赛情况,团省委副书记张小平相同志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
启动仪式上,组委会还邀请了西安智邦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徐秦中先生做了《专利法及专利相关基础知识解读》;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科技处高级工程师梁瞿老师做了有关项目申报的专题辅导。
“知识产权杯”陕西省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是由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知识产权局、陕西省学联主办的旨在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弘扬知识产权文化,提高我省广大青年学生创新意识和能力的全省性赛事,自2O06年以来已成功举办三届,其间,竞赛始终坚持“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勇于创造、勤于实践”的宗旨。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提高实践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高校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蓬勃开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
本届大赛也是陕西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
附:
第四届“知识产权杯”陕西省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方案
主办: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共青团陕西省委
陕西省学生联合会
承办:西安工业大学
参赛人员:陕西省各高等学校(含民办、独立院校)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
参赛形式及费用
(一)本次大赛以个人名义或团体形式参赛均可,每位作者限报两件作品(只能有一件作品是第一作者),每件作品的设计者不超过三人。
(二)参赛作品由各学校团委统一组织上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每校限报50件作品。
(三)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参赛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可结合各自的学习、科研活动自主选题,针对家电类、电子类、机械类、交通类等产品及零部件、日用品、家庭装饰以及各类工业产品的外形及包装(包括立体和平面特征)等进行设计,自由选择设计题目、设计内容。
(二)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者请填写参赛报名表(见附件2,可在陕西省共青团网站(www.sxgqt.org.cn)、陕西省知识产权网 (www.snipo.gov.cn)下载)。参赛报名表“设计说明”栏内写明有关设计理念、使用功能(六面视图的特点及使用方法) 或该设计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并对照现有技术或产品写明作品的有益效果以及材质、制造工艺等方面的特点。设计说明不超过500字。
2、每件参赛作品需要提交:
(1)反映参赛作品空间结构的三维效果图或照片(A4 规格)。图上不得出现作者所在单位、姓名或与作者身份有关的任何符号、信息。
(2)体现参赛作品“视图”的图片或照片。
①就立体设计作品而言,应当提交六面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就平面设计作品而言,可以仅提交该面正投影视图(视图可以绘制在一张A4纸上,也可以分别绘制在不同A4纸上,但视图尺寸比例必须一致)。
②提交的图片或照片中图形的尺寸不得小于3厘米×8 厘米(细长物品除外),并不得大于l 5厘米x 22厘米,并应当保证图形缩小到三分之二时作品外观轮廓的各个细节仍能清晰可辨。
绘图应当按照技术制图和机械制图国家标准绘制,并使用制图工具和黑色墨水,不得使用铅笔、蜡笔、圆珠笔绘制,也不得使用蓝图、草图、油印件。
3、参赛作品展示图表现方式不限,能清楚表现设计者的创意和设计即可。
4、参赛作品除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外,还应富有美感并适合于工业应用。
5、参赛报名表及作品等材料均需须同时提交纸件(统一为A4规格,照片粘贴于A4纸上)和电子件。
大赛奖项设置
大赛拟设一等奖10项,二等奖20项,三等奖30项,优秀奖50项。大赛组委会可根据参赛作品情况对获奖名额做适当调整。
大赛设优秀组织奖,表彰组织工作表现突出的学校。
知识产权及相关事项
(一)参赛作品应为原创性设计,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二)符合《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优秀参赛作品,大赛组委会负责组织申请专利并给予费用资助。
(三)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属按有关规定处理,请各学校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查后,在参赛报名表“申请专利的权利人”栏目中予以明确。鼓励以职务作品申请专利。
(四)参赛作品不予退还。
作品报送
参赛作品经学校组织参赛的部门审查后,于2009年6月10日前统一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西安工业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西安工业大学金花校区教三楼211室 邮编:710032 电话:029—83208069 邮箱:137785695@qq.com 联系人:渠继生)
大赛评审
参赛作品经组委会办公室初审后,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于2009年底前公布,并适时举行颁奖仪式。
评选标准及原则
(一)评选标准
1、创新因素:作品需具有创意,体现参赛者的想象力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占总分30%)。
2、技术因素:设计应考虑生产中的工艺、材料及成本等因素,并具备近年内可生产的可行性(占总分20%)。
3、审美因素:参赛者需要在作品中体现对文化背景的理解和审美思考(占总分30%)。
4、表现因素:作品应充分表现参赛者的设计意图(占总分20%)。
(二)评选原则
评审委员会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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