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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张江杯”浦东全国设计师工业设计/视觉设计大赛开赛
作者: 同济大学设计艺术研究中心 来源: 视觉同盟 时间: 2007年6月27日

2007“张江杯”浦东新区全国设计师
工业设计/视觉设计大赛
暨第十届全国大学生视觉创意设计大赛

参赛对象
全国各类设计师 / 在华设计公司和设计机构 / 全国企事业单位
全国各类院校教师及学生 / 在华学习注册的外国留学生及中国港澳台地区的学生 / 设计爱好者

主办单位
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管委会
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

承办单位
上海市张江文化科技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知识产权中心
同济大学设计艺术研究中心

支持单位
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
上海浦东新区经济委员会

协办单位
浦东新区知识产权保护协会
上海光华专利事务所

大赛背景
上海,浦东,张江。新一轮创意风暴迎面而来。
天时,地利,人和。新一出创意大戏大幕已开。
国际文化视野,民族传统情怀,时代激情召唤。
新一辈创意天才呼之欲出。自主创意设计作品,
浦东新区纪念品,上海世博会礼品。
新一届创意主题翘首期待。创意,让生活更美好!

大赛意义
一. 浦东张江作为国家级文化科技创意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将高科技产业发展、产品创意、视觉创意、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扶持,投融资、工业化生产等系列环节进行部署、融合,打造创意产业链和实施平台,大赛产生的获奖作品将有可能真正实现从创意到产品的转化,形成产业链模式的社会财富转化。
二. 通过大赛,宣传创新意识、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激活社会大众创新灵感,点燃创造热情,鼓励创造发明,对于符合专利申请的优秀作品,可以获国家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三. 吸引、聚集一批创意创新人才,形成以知识应用为特点的创意产业的集聚。

参赛费用
本大赛为政府支持项目,免于一切参赛费用

大赛评审委员会
本届大赛聘请同济大学林家阳教授担任大赛评审委员会主席,组委会将聘请国际设计专家、高校著名教授、著名设计师及浦东新区相关领导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本届所征集的作品进行评审;对符合国家外观专利申请条件的作品做重点推荐。

作品征集内容
一.“2010上海世博会礼品”创意设计
以“2010上海世博会”为主题的中国上海世博礼品设计,表现内容分为政府交流礼品,社团企业赠送礼品,世博会旅游纪念品三大类,设计表现手法不限(计算机二维、三维设计或制作模型)。
设计原则
1.具有世博会精神和中国文化特征
2.体现上海城市精神特制
3.具有礼品的基本特征和原创性

二. 浦东新区旅游纪念品创意设计
反映上海浦东改革开放以来的精神面貌和黄浦江、陆家嘴的地标文化,表现内容分为政府交流礼品,社团企业赠送礼品,浦东新区旅游纪念品三大类,设计表现手法不限(计算机二维、三维设计或制作模型)。
设计原则
1.反映浦东新区精神风貌和文化特征
2.体现浦东新区地标特征
3.具有旅游纪念品的基本特征和原创性

三. 自主创新的产品设计 / 自由命题的视觉设计
对工业产品的造型开发、品牌形象等所作出的原创设计、改良设计,已被采用或研究探索性设计均可参加本次设计大赛。
工业设计类:
A. 家用电器(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空调、电熨斗)、通讯(电话、手机等)、交通工具(汽车、摩托车、电动车)、办公文化用品、家居用品设计等等
B. 电子产品(计算机、数码相机、MP3/4)
C. 陶瓷、玻璃等其他材料的造型创新设计
D. 服装、鞋帽、装饰品和其他工艺品设计
E. 家具、陈设品设计
F. 展示道具的创新设计、展示陈列的风格设计
G. 中国各民族传统艺术品的再创新设计
视觉设计类:
A. 服务于工业用品的配套印刷设计,如产品标志、包装、标贴及宣传品设计
B. 服务于产品的营销的户外广告、网络广告、影视广告设计
设计原则:
1.创造力:设计者应围绕以下具体的征集内容进行创作,作品应表现其原创和创新内涵
2.实用性:设计者应注重设计作品实用性(包括研究性作品),同时还要考虑到产业化的可行性
3.表现力:设计者应注重艺术的美学质量和艺术个性

递交作品及相关材料
大赛组委会接受参赛者正式提交的参赛材料内容如下:
一. 按本次大赛规则填写、签署的参赛表格(点击下载
二. 参赛者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或护照、工作证、学生证复印件将上述参赛表格及身份证明文件,粘贴在每张参赛作品背面,并邮寄至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见宣传册封底)
三. 打印作品递交要求:按大赛要求创作的作品打印高精度样稿一份(A4竖式幅面无需装裱),在作品的左下角还必须有50-100字的简单设计创意说明。
四. 电子文件递交要求:电子文件存储媒介为CD-ROM,光盘封面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快捷联络电话并妥善包装,不接受软盘和网上送件,每件作品的各个视图提供电子文件(A4幅面不低于300dpi的分辨率,jepg或tif文件格式),图片文件命名为:作者名+作品名+视图名

五. 参赛作品要求:参赛作品仅按照通常递交形式完成打印和电子文件制作。
六. 参赛+申请国家专利作品要求及提交格式:每位参赛者具有本大赛获奖和获国家外观设计专利证书的两种可能性,因此参赛作品格式应符合专利申请要求(参见作品专利格式范例),参赛作品需注明作品的名称,具体要求如下:
1. 对三维立体产品而言,应当提供该产品的立体图和前后左右上下六个面正投影视图,或者是设计要点所在面的正投影视图加一幅立体效果图,各视图的比例应当一致,并符合投影关系。
2. 对于视觉设计而言,应当提供彩色视图或单色设计图纸、结构图纸。

参赛者资格
具备本次大赛“参赛者”资格的人员是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工业设计/视觉设计领域的设计师、教师、在校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高职高专院校的在校学生、中等学校的在校学生
二、 在华设计公司和设计机构
三、在华注册学习的各国留学生
四、各类企业及设计爱好者

奖项设置和专利资格
本次大赛为获奖的参赛者设置以下奖项:
“张江杯原创设计大奖”
1件 / 奖金20000元 / 证书
“张江杯设计金奖”
6件 / 每人奖金5000元 / 证书
“张江杯特别创意奖”
10件 / 每人奖金1000元 / 证书
“张江杯设计应用奖”
10件 / 每人奖金1000元 / 证书
"张江杯优秀作品奖"200件 / 证书
专利证书的发放不局限于获奖及入围作品,只要符合作品设计原则及专利申请条件的优秀作品,大赛组委会均免费予以申请专利,并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的专利证书。
获优胜奖以上代表将被邀请到上海参加大赛组委会举办的颁奖活动。获多项奖项者,按最高奖项获取奖金,奖金不重复。上述奖金所述金额均指税前金额。参赛者应自行按照相关国家(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相关地区的法律规定纳税。

大赛日程
2007年6月15日:策 划
2007年6月25日:发布大赛信息,征集工作开始
2007年10月15日:征集工作结束
2007年11月15日:评 选
2007年12月10日:颁奖仪式
参赛作品征集时间为2007年6月25日至10月15日,此期间参赛选手均可投稿。

作品宣传及后续
一. 获奖作品将在本次大赛颁奖仪式上进行展示
二. 部分作品经大赛组委会推荐进入项目运作程序

参赛表格及著作权承诺函点击下载

联系方式
大赛咨询电话:021-65982779  李老师
专利及法律咨询电话: 021-26900598 雷律师
大赛组委会地址(作品邮寄地址):
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逸夫楼410信箱  
同济大学设计艺术研究中心(大赛组委会)
邮编:200092  传真:021-65984901
浦东新区企业可将参赛作品寄交或送达浦东知识产权中心:浦东张江蔡伦路333号611室
刘老师 联系电话:021-50797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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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张江杯"浦东新区全国设计师工业设计/视觉设计大赛
暨第十届全国大学生视觉创意设计大赛
法 律 声 明

一. 参赛者在报名时应当提供真实的个人资料,大赛组委会对作者身份的真实性不作实质性审查,但是个人资料失实将会失去其作品获奖、发表等机会。
二. 参赛者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保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如有前述非法行为发生,参赛者应当负全部赔偿责任,并保证组委会不受任何损失。
三. 大赛组委会对剽窃、抄袭行为的发生不具备充分的监控能力。但是一经发现,有权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取消并要求返还奖品或奖金,同时对潜在可能发生的损害保留请求赔偿的权利。大赛组委会对他人实施的侵权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侵权法律责任概由剽窃、抄袭者本人承担。
四. 大赛组委会不接受依法禁止出版、传播或者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作品: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五. 为利于作品评选,大赛期间参赛者不得再将该作品用于其他赛事,自作品提交之日起半年之内不得进行任何商业使用,否则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六. 组委会不承担参赛作品在邮递过程中发生的毁损、灭失等风险。
七. 参赛作品原则上不予退还,请参赛者先行保存底稿。
八. 为便于赛会的组织、评选工作,参赛者须放弃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其署名权除外),包括但不限于该作品著作权的处分权、收益权,以及以该参赛作品为素材的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权。(浦东新区注册企业除外)
九. 本着宣传和普及知识产权制度,促进创意产业发展的原则,对于符合专利申请条件的作品,大赛组委会依据参赛作品的设计原则,以参赛者和大赛组委会指定单位共同的名义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专利的申请费、专利授权后第一年的年费以及相关专利申请的程序工作由大赛组委会承担,除此之外大赛组委会不承担任何专利获得授权之后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手续费、专利年费等。
十.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大赛组委会对本次大赛享有最终解释权。 

附:参赛表格及著作权承诺函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 art2000

作品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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