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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首届旅游商品设计大赛作品征集启事
作者: 广西首届旅游商品设计大赛组委会 来源: 视觉同盟 时间: 2007年5月3日
    为进一步加大广西旅游商品开发力度,推动广西旅游商品品牌化、产业化、市场化发展,整合全社会旅游商品设计和研发资源,挖掘和推出一批独具广西文化和旅游特色的旅游商品,整体提升广西旅游购物消费品质和水平,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局特举办“广西首届旅游商品设计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局
    协办单位:广西民间文艺家协会
    承办单位:广西锦绣壮乡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南宁发现之旅旅行社有限公司
    由以上四家单位共同组成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参赛作品征集范围
    1、具有旅游商品属性的工艺品、日用品、纪念品、文化用品、特色加工食品、保健品、饰品等设计作品。
    2、鼓励针对珍珠、坭兴陶、壮锦、绣球、铜鼓、人工宝石等广西传统特色旅游商品及其包装、工艺进行专题创作设计。

    三、参赛对象
    从事旅游商品研发的专业机构和人士、高等院校、生产厂家、经销单位以及对广西旅游商品开发有浓厚兴趣的社会各界人士等均可报名参赛。

    四、参赛作品征集时间
    2007年5月1日至7月31日。

    五、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是自主研发、设计和制作且无知识产权方面争议;
    2、作品应充分体现广西山水生态、民族风情、历史宗教、滨海边关等方面的文化和旅游特色;
    3、作品应突出纪念性强、创意新颖、精巧美观等旅游特性,有较强的艺术性、实用性和收藏价值,能够适应旅游购物市场需求,满足产业化和规模化生产要求;
    4、作品制作应尽量采用广西本土材料;
    5、作品应注重对独具广西特色的传统旅游商品加工和制作工艺的继承、运用、弘扬与挖掘;
    6、突出作品的科技含量,采用先进的设计理念、工艺和生产流程,引领广西旅游商品科技发展方向。

    六、作品提交形式
    参赛者须提供设计作品实物(或模型)、包装、设计图稿(统一规格为A3彩色设计)和作品说明。作品说明须阐述设计主题、基本构思、工艺流程、使用材料、制作成本、销售价格等方面的内容。设计图稿和作品说明须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七、奖励办法
    一等奖3名,各设奖金20000元人民币并颁发高级商业设计师国家资格证书;
    二等奖5名,各设奖金10000元人民币并颁发商业设计师国家资格证书;
    三等奖8名,各设奖金8000元人民币并颁发商业设计师国家资格证书。
    大赛设单项奖:最佳创意奖、最佳包装奖、最佳工艺奖各1名,各设奖金5000元人民币并颁发商业设计师国家资格证书。
    大赛设鼓励奖若干名,颁发商业设计师国家资格证书。
    大赛组织者将积极推进设计者与生产、销售单位的对接,努力推动获奖作品实现由设计到产业化和规模化生产的转化。

    八、评选规则
    组委会邀请权威专家、学者和业界人士组成评委会,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依照标准和程序开展设计成果评定工作。评定结果于8月底前后通过媒体公布。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广西首届旅游商品设计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南路24号;邮编:530021;电话:0771-5529513、5529569;传真0771-5529569;E-mail:gh@gxta.gov.cn。

    十、其它事宜
    可登陆广西旅游在线网站(http//www.gxta.gov.cn)查询或与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责任编辑: art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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