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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香港新系列时装创作大奖作品征集
作者: 香港贸发局 来源: 视觉同盟 时间: 2007年2月4日

宗旨:

  鉴于设计元素在香港服装业日益重要,香港贸易发展局与香港春夏时装节再次举办[香港新系列时装创作大赛],旨在鼓励并加强香港服装企业与时装设计师的合作,共同开拓企业自己的品牌系列,并籍此发掘本地企业原创的新品牌。
   
  [大奖] 要求参赛系列以大众市场为目标设计时尚之余,应迎合一般消费者出席不同场合的需求。夸张或激进的系列,并一般场合可穿的设计,应参加[香港青年时装设计家创作表演赛]。


  形式:

  1.这项比赛将以时装表演形式进行欢迎本港所有服装企业参与。

  2.比赛分为[派队及礼服]、[上班服]和[便服及牛仔服]三个组别。

  3.每组设有[冠军奖],另设[创新技术大奖]及[全场总冠军],不限组别。

  4.每名参赛企业须呈交一系列共四款时装设计图样,列明组别,系列名称,设计构思,颜色,用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供香港贸易发展局委任的评选团进行初步评选。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从未公开的原创设计。

  5.获选入围的参赛企业须按照设计图样缝制四套服装,供评选团作进一步评审,一切结果以评选团决定为准。

  6.汇演由香港贸易发展局赞助,于[香港时装节]期间举行,届时并会即场颁发各奖项。

  举办日期:

  二00八年香港春夏时装节 (二00七年七月十日至十三日)

  参加资格:

  1.这项比赛欢迎全港服装企业参加,不论是服装出口商,成衣制造商,时装公司,时装设计坊等均可报名。

  2.每名参赛企业可自由提名及赞助一位设计师参赛,如有需要,贸发局亦会提供具潜质的本港及内地设计师名单予企业参考选用。

  (有关安排,请致电 2584 4148 ),唯参赛企业须直接与设计师洽商合作参赛事宜。假若所选设计师并非本港居民而须来港出席决赛或任何有关活动,参赛企业须负责该设计师在港的住宿及来回旅费。

  截止参赛日期:

  所有填妥之参赛表格必须连同设计图在二00七年三月七日以前交。

  港仔港湾道一号会展广场办公大楼三十八楼 [香港贸易发展局--创作部]

  参赛须知:

  1.参赛作品可为男装,女装或男女装混合系列。所有参赛作品为从未公开演出过的原创设计。

  2.参赛者必须在参赛表格上注明所参加之组列,每份参赛作品须填写一份参赛表格。

  3.参加者须提交七张设计图,每张内容如下:

  第一张 写上系列主题,并以文字(中/英皆可)说明灵感来源,设计构思,是春夏或秋冬系列,女装或男女装混合(theme board)

  第二张 透过图片表达系列主题,设计系列带出的感觉,气氛(mood board)

  第三张 包含全系列四款设计

  第四至七张 每张放一款设计,以文字详细阐释每款设计,用色,用料,并须附上色系及布料辅助说明。

  4.所有参加者及入围设计师必须遵照本局所定之限期交表格,所需资料及参赛服装。逾期者将不予受理或被取消参赛资格。

  5.所有交之参赛服装必须根据入围设计图样制作。假若完成作品与设计图样不符,本局有权拒绝接受并取消其参赛资格。

  6.所有获选进入决赛的企业须派出代表出席本局安排的记者会及拍照等宣传活动。

  7.本局将保留一切展示,刊登和展览入选及得奖作品的权利,而毋须支付任何版权费予参赛企业及设计师,此外,本局保留表演赛事及参赛作品之所有照片及录影带版权。并有权以任何形式复制有关照片及录影带,供日后宣传推广用。

  8.本局将尽量小心处理所有参赛作品,如有任何损坏或遗失,本局恕不负责。

  评审团:

  本港成衣业人士
  时装杂志出版人或编辑
  时装买手或经营者
  时装设计师

  评审标准:

  市场潜力
  选科
  技术应用
  创意

  奖项及奖品:

  比赛设五大奖项分别为:

  [全场总冠军] [派队及礼服组冠军] [上班服组冠军] [便服及牛仔服组冠军] [创新技术大奖]

  参赛表格下载

(责任编辑: art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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