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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UI从业者,当你拿到一个设计项目的时候(无论是界面上还是交互上的)你是不是总徘徊在自主创新和沿用习惯两者之间? 不谈国家政策自主创新,创新在设计上似乎是一个不可或缺但是不明后果的东西,在以易用性为主的行业中,如果轻易试图去改变用户的习惯,就犹如朝代中的变法一般,不是莫名流产就是一举成名。不仅是在UI行业中,产品也如此,西门子Xelibri颠覆手机使用性,以高级赠品的概念面市,虽然当时的造型设计好评如潮,宣传广告也新颖无比,吸引了无数追求时尚的年青人,可是面向的用户确是高级商务人士,这些人似乎对它并不感冒,原本开出近万的高价最后却不得不惨淡收场,西门子赔进这个无底深渊不知多少米,虽然04年该系的新款给西门子挽回了一些面子,但是事实证明这个创新是失败的。

但说起设计进步的推进剂,“创新”是当之无愧的,贝律铭也是因为他那神来一笔的罗浮宫前的倒金字塔而奠定了他建筑大师的坚固地位。菲利普.斯塔克由于其非凡的创造力和大胆的创新思想,成为影响当代设计的一代名师。可以不过分的说,如果你创新,你就成功了一半了,呵呵,当然失败还有一半的概率了。因此,往往设计师在进行设计的时候总是绞尽脑汁的思考如何创造一个从未有过的东西来成就壮举。记得小学老师说过:“第一个做的人是天才,第二个是人才,第三个就是蠢才。”谁都不想做蠢才...


这样,习惯用法就成为设计师最不愿意利用的。谁也不想设计出一个别人设计过的东西,但是往往就是这种习惯用法的忽视导致了许多失败的设计。正如DMMT(Don't Make Me Think)中所提到的,习惯用法非常有用,正是因为有用而成为使用习惯,适当应用的习惯用法会使用户在网站之间的访问更加容易(当然,认为在其他设计领域也是如此,不局限与网站的设计),同时,习惯用法也保证了一种熟悉感(其实我认为这一点并不是关键,,我想用户不会认为每天见到乃至厌烦的东西有亲切感)。但是习惯用法确实是设计的好棒帮手,就像大家现在买到新的手机就不再需要去看说明书一样。如果设计师创新式的把接听键设计成红色(应该没有这种白痴),我想持有手机的人一定会因拒接无数不该拒接的电话而挨到臭骂。 很多设计师都低估了习惯用法的重要性。事实上,习惯用法不代表陈旧的设计,我想它与创新是不冲突的,在基本保持用户使用习惯的部分创新是完全可以做到的,或者就如DMMT里说描述的,这种创新是一种1)同样清楚,同样不言而喻,没有学习曲线的方法;2)带来很大价值,值得用户花一些努力去学习的方法。DMMT里给出的建议是:在你清楚自己有一个更好的想法(而且每个看到的人都会“哇!”)时进行创新,否则请尽量利用习惯用法。我想补充的是:不要抱有“这个的设计不都是这样的嘛”的想法,应该有“为什么这个的设计不能那样”的想法。在多次利用习惯用法的设计中发掘出创新的思想,当当蠢才又何妨!
原文地址:http://blog.sina.com.cn/u/48f239da0100072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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