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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第三届天府文创大赛作品征集
作者: 第三届天府文创大赛组委会 来源: 视觉同盟 时间: 2022年4月1日

一、大赛主题

文旅融合,美好生活

二、赛程安排

2022四川特色旅游商品大赛
作品征集:3月24日至4月15日
市州初选和申报:4月16日至4月20日
提交实物作品:4月21至4月22日
现场评审:4月23至4月25日

第三届天府文创大赛
作品征集:3月24日至5月20日
线上初评入围:5月22日至5月25日
提交实物作品:5月26日至5月28日
对参赛作品现场评审:5月29日至5月31日
举行颁奖仪式宣传推广:6月22日前终评

三、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主办单位
四川文化创意产业研究院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创意产业联盟
承办单位
四川省旅游商品与装备协会
四川省智游天府科技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
清华大学中意文化创意基地
中国人民大学创意产业技术研究院
北京大学师范学院
四川银行
四川能投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三星堆遗址管委会
成都东方正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成都市青少年宫
四川美术学院设计学院
西华大学设计与艺术学院
四川省旅游学院艺术学院
四川音乐学院美术学院

四、大赛分类

本届大赛分为天府文创大赛,四川特色旅游商品大赛及市(州)举办的文创大赛等赛事活动。

五、奖项设置

1.天府文创大赛
金奖12个、银奖25个、铜奖50个;“安逸熊猫”文创奖3个;市(州)优秀组织奖,入围奖及优秀奖若干。所有获奖作品及组织将获得大赛颁发的奖杯和证书。

2.四川特色旅游商品大赛
金奖20个、银奖40个、铜奖60个、市(州)优秀组织奖,入围奖及优秀奖若干。所有获奖作品及组织将获得大赛颁发的奖杯和证书。

六、作品征集

征集渠道

1、第三届天府文创大赛:面向省内外征集优秀作品。
2、四川特色旅游商品大赛:面向全省各市(州)征集符合大赛主题的优秀作品,以市(州)为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对接报送工作。
3、青少年赛道:本次大赛特面向全省青少年开通专题赛道,优秀设计作品、“小发明”等原创实物作品均可参赛。“青少年大运文创作品征集活动”中的优秀作品将优先推入决赛。
4、本次大赛采用网上报名,各参赛作品需在报名截止前,在微信公众号“智游天府”或“智游天府资讯”后台回复“文创大赛报名”,进入大赛专用报名入口,按规则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完成报名。

七、成果应用

1、获奖商品择优推选参加中国旅游商品大赛、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推荐申报天府旅游名品评选;
2、文创大赛金奖获得企业享受四川银行授信支持政策。
3、省文旅厅、主办单位各类推广活动;各市(州)巡展、推广活动。
4、“智游天府”APP、“智游天府”微信服务号、“智游天府资讯”微信订阅号、“智游天府”新浪微博制作大赛专题页面将作为本次大赛宣传推广的主阵地,并联动“智游天府”视频号和抖音号推送相关内容,从报名到下一届大赛到来之前,持续展示本次大赛的各类信息。
5、“第三届天府文创大赛”报名地址:https://www.wjx.cn/vj/Yspv1GI.aspx

八、作品报送要求

参赛要求

①参赛商品应是具有我省各地特色的旅游商品中具有自主品牌的最能体现当地旅游商品新技能、新技艺等方面的精品,并且是已在市场销售的实物类商品(天府文创大赛设计类作品除外)。参赛商品须具有地域性、市场性、实用性、创新性、工艺性、品牌知名、特色明显、旅游商品特质突出,且须体现各板块的特性。
②各市(州)选送的参赛商品须已有自有文字商标的旅游商品,且提供文字商标注册证。(设计类作品除外)。
③参赛商品零售价格不得超过15000元/件套。参赛商品重量不超过5公斤/件套(不包括个人旅游装备品),体积不得过大。参赛的个人旅游装备品单件重量不得超过10公斤。除旅游工艺品外必须是工业化批量生产的产品,旅游工艺品原则上以手工批量制作的产品为主,且不得是孤品,并在运输或移动时不易脱落或损坏。
④每件套参赛商品原则上应为同一材质或同组材质。(旅游茶品类的红茶、绿茶等请分开报送)。
⑤技术要求:食品类、茶品类、饮品类、调味品类商品需报送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电子和电器类商品需报送3C认证证书复印件;国家规定须强制生产认证的其他类别的商品也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⑥参赛单位要保证参赛商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需要提交知识产权声明,知识产权责任由参赛者负责。
⑦已在历届天府文创大赛、旅游商品大赛和特色旅游商品大赛(评选)中获得金、银、铜奖的商品不得参赛。

报送要求

①上传每套参赛商品时需提供1张以上的实物照片,1张文字商标注册证照片,如有专利证书或版权注册证书的请提供1张证书照片。照片的文件格式JPG或PNG,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图片大小1至3Mb。参赛要求中明确要求提供的知识产权声明等文件也请按相同文件要求统一上传扫描复印件或照片。
作品征集结束后,大赛组委会将为各市州分配专属的初选链接,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或旅游协会、旅游商品协会(分会)旅游商品负责人可通过链接进入线上平台按要求进行初选和结果上报。每个市(州)只有一个登录权限。逾期未能报送的、或未按要求填写的、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商品将自动失去参赛资格。
各参赛企业需提交企业网站链接或者购买商品链接。商标名称和商品名称不要重复填写。
②一般各市(州)初选后上报的每个大赛版块的每类参赛商品不超过5件/套。

其它要求

➤天府文创大赛

包含红色旅游文创产品,乡村特色文创产品,文博主题文创产品,非遗手工文创产品,数字动漫文创产品,景区酒店文创产品,民族特色文创产品,其他特色文创产品。其中文创设计类还包括空间艺术文创设计。
文创设计作品要求:近三年创作,参赛设计类稿件,图片精度不小于300dpi,大小不小于2M;或设计打样作品不少于1件/套。

➤四川特色旅游商品大赛

(1)健康主题旅游商品版块
健康生活创意日用旅游商品中的精品,不包含:服装、烟酒、食品、书画、药品、医疗器械、美妆品等。主要类别包括:
①新型环保材料旅游商品类
用新型环保材料制作的健康生活创意日用旅游商品。
②新型抗菌旅游商品类
用于建筑内、汽车内等生活环境和生活器皿、衣物等物品除菌的新型抗菌健康生活创意日是用旅游商品
③新型运动旅游商品类
④新型保健旅游商品类
用于保护和增进人体健康、防治疾病的非书画、非精神类、非医疗器械类、非药品类、非食品类的新型保健健康生活创意日用旅游商品。
⑤新型清洁旅游商品类
用于人体、衣物等方面的新型清洁健康生活创意日用旅游商品。

(2)特色旅游商品版块

第一类:旅游文化生活日用陶瓷和玻璃类
旅游文化日用陶瓷类是指利用地域特色文化,创意设计的、工业化生产的、日常生活用的陶瓷制品。
包括:日常用的陶瓷家居用品、办公用品、车载用品等。
陶瓷包括:陶器、瓷器、砂器等。
如:餐具、茶具、咖啡具、酒具、洗漱具、瓶、文具、陶瓷刀等。
旅游文化日用玻璃类是指利用地域特色文化,创意设计的、工业化生产的、日常生活用的玻璃制品。
包括:日常用的玻璃家居用品、办公用品、车载用品等。
如:餐具、茶具、咖啡具、酒具、洗漱具、瓶、文具等。

第二类:旅游文化日用金属品和石质品类
旅游文化日用金属品是指利用地域特色文化,创意设计的,工业化生产的、日常生活用的金属制品。
包括:日常用的金属家居用品(含厨房用品)、办公用品、车载用品等。
旅游文化日用石质品是指利用地域特色文化,创意设计的、工业化生产的、日常生活用的石质制品。
包括:日常用的石质家居用品(含厨房用品)、办公用品、车载用品等。

第三类:旅游文化日用竹木品和香品类
旅游文化日用竹木品是指利用地域特色文化,创意设计的、工业化生产的、日常生活用的竹、木制品以及衍生品。
包括:
餐具类,如:筷子、碗、碟等。
办公类,如:竹、木办公用品等。
小型家居类,如:灯具、垫、瓶、盒、罐等。
纸制品类,如:本、书画纸等。
文具及其他生活器具。
不包括:家具、根雕、箱包、书画、图书等。
旅游文化日用香品是指利用可以被人的嗅觉感觉到香味的物质制作的各种形态不同的单品香、和合香、线香、盘香、香油膏、香水、香囊、香薰等。
不包括:用于美妆护肤的香水等。

第四类:旅游文化日用合成品类
利用地域特色文化,创意设计的、工业化生产的、日常生活用的合成材料。
包括:日常用的石质家居用品、办公用品、车载用品、一次性用品等。
不包括:箱包、鞋帽、首饰等。

第五类:旅游纪念品类
旅游纪念品是指具有长期纪念意义的小型低值旅游商品。

第六类:旅游电子和电器类
旅游电子包括:
个人可穿戴设备、手机和计算机外围设备等。
个人可穿戴设备包括:智能手表、智能腕带、智能眼镜、智能头盔、智能头带、智能鞋、智能书包、智能拐杖、智能配饰等。
旅游电器包括:
小型旅游电器,包括小型制冷电器、车载冰箱、车载冷饮机等。
小型空调器,包括小型的空调器、电扇、冷热风器、空气去湿器等。
小型清洁电器,包括电熨斗、小型吸尘器等。
小型厨房电器,包括小型的电灶、微波炉、电磁灶、电烤箱、电压力锅、电饭锅、电热水器、食物加工机等。
小型电暖器,包括电热毯、空间加热器等。
小型整容保健电器,包括电动剃须刀、电吹风、小型的整发器、超声波洗面器、电动按摩器等。
小型声像电器,包括微型投影仪、小型的电视机、收音机、录音机、录像机、摄像机等。
其他小型电子文具及其他生活电器。

第七类:旅游个人装备品和体育用品类
照明类(头灯、手电、营灯等)。
炊具类(烧烤炉、套锅等)。
水具类(户外水壶、水袋、净水器等)。
野营类(睡袋、帐篷等)。交通类(自行车、登山杖、指南针等)。
其他类(折椅、运动手表、望远镜等)。
园艺工具类(水枪、铲、扒、锹、盆、桶等。)
体育用球类(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等)
其他个人旅游携带的体育用品。
不包括:旅游个人穿着、箱、包、鞋、帽等。

第八类:旅游服饰和家居纺织品类
旅游服饰是指以丝绸、棉、麻、化纤和皮毛等为原材料的工业化生产的袜子、手套、围巾、领带、腰带、阳伞、发饰等。
旅游家居纺织品是指以丝绸、棉、麻、化纤和皮毛等为原材料,工业化生产的床上用品(套罩类、枕类、被褥类等)、洗漱厨房纺织品、家具纺织品(靠垫、坐垫等)。
不包括:服装、鞋、帽、箱包等。

第九类:旅游箱和包类
旅游箱包括:拉杆箱、手提箱等。
旅游包包括:手提包、手拿包、背包、单肩包、挎包、腰包、购物袋等。

第十类:旅游鞋和帽类
以丝绸、棉、麻、毛、皮、化纤等为原材料的工业化生产的鞋、帽。

第十一类:旅游美妆护肤和个护清洁类
以护肤、美容、修饰、防护抑菌为目的而利用当地特色物产制作的日用天然或化学的工业产品和洗护身体、衣物的日用天然或化学的工业产品。

第十二类:旅游首饰类
以各种金属材料,宝玉石材料,有机材料以及仿制品等加工而成的雀钗、耳环、项链、戒指、手镯等装饰人体的装饰品。

第十三类旅游玩具和宠物用品类
旅游玩具是指具有娱乐性、教育性、安全性,供玩耍游戏的工业化生产的器物,包括:拼图玩具、游戏玩具、数字算盘文字玩具、工具玩具、益智组合玩具、积木、交通玩具、拖拉玩具、拼板玩具、卡通玩偶等。
宠物用品是指国家允许饲养宠物的附属用品,包括狗、猫及其他小动物的附属用品。不包括宠物食品、宠物药品。

第十四类:旅游休闲食品类
旅游休闲食品指经过加工的、有包装的、打开包装即可食用的、具有地方独特风味的、固体状的,人们在休闲时食用的食品。
包括:谷物类制品(膨化、油炸、烘焙)、果仁类制品、薯类制品、糖食类制品、派类制品、肉禽鱼类制品、干蜜制水果类制品、干蜜制蔬菜类制品、海洋类制品。

第十五类:旅游方便食品类
旅游方便食品指开包即食的,或加水、或加热后随时随地食用的食品。
包括:方便面、方便米粉、方便河粉、方便粥、方便菜、自热饭、自热汤、自热粥、自热火锅、罐头等。

第十六类:旅游茶品类
茶叶和其它以果实、花、叶类等冲泡制品。包括:
1、基本茶类:绿茶、红茶、乌龙茶、白茶、黄茶、黑茶。
2、再加工茶类:以各种毛茶或精制茶再加工而成的,包括花茶、紧压茶、萃取茶、果味茶等。
3、类茶类:类茶植物加工制成的,不是真正的茶。包括:枸杞茶、杜仲茶、黄芪茶等。

第十七类:旅游冲调品和水饮品类
旅游冲调品是指固体、或半液体的、即冲即饮的食品,包括:奶粉、咖啡、果珍粉、奶茶粉、豆奶粉、蜂蜜等。
旅游水饮品类是指可以直接饮用的液体食品,包括水、饮料等。

第十八类:旅游酒类
地方特色的白酒、啤酒、葡萄酒、黄酒、米酒、白兰地、威士忌等含酒精饮料等。
不包括:药酒。

第十九类:旅游调味品类
即食类的油、酱油、醋、酱、乳等,以及速食类的调味包等。
不包括:花生油、豆油、菜籽油、玉米油、葵瓜子油、调和油、色拉油等。

第二十类:旅游工艺品类
手工为主制作的、传统工艺特色的工艺美术品、民间工艺制品等。
工艺美术品大类:包括陶瓷工艺品、雕塑工艺品、玉器、织锦、刺绣、印染手工艺品、花边、编织工艺品、地毯和壁毯、漆器、金属工艺品等。
观赏类的民间工艺制品:如花灯、屏风、彩绘泥塑、面塑、装饰性摆件、各种装饰挂件等。
玩赏类民间工艺制品:如传统皮影、木偶、风筝、空竹、风车等。
不包括:箱包、首饰、玩具、各类书画等。

(责任编辑: Admin

作品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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