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迎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艺术设计教育,搭建高校师生展示才华的平台,经研究,省教育厅定于2022年9月举办“融通并茂——第五届江苏省高校设计作品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江苏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
南京艺术学院、徐州工程学院、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省科普美术家协会。
三、展览组委会成员
主 任: 李金泉 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
副主任: 李 彤 南京艺术学院副院长 刘 洋 徐州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 冯颀军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张鲤鲤 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处处长 王红蕾 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三级调研员
秘书长: 金 捷 南京艺术学院艺术创作与实践处处长
副秘书长: 李荣国 南京艺术学院艺术创作与实践处副处长
委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 蕾 南京财经大学艺术设计学院院长 孔 伟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艺术设计学院院长 王 方 南京艺术学院传媒学院院长 王 伟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党总支书记 王 俭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信息传媒与艺术学院院长 邓 凯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龙迪勇 东南大学艺术学院院长 卢 锋 南京邮电大学传媒与艺术学院院长 申屠留芳 江苏海洋大学艺术学院院长 刘 军 盐城师范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党委书记 刘珊珊 南京应天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 任 健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院长 孙 晶 南京艺术学院高职学院院长 邢小刚 金陵科技学院艺术学院院长 何成洲 南京大学艺术学院院长 李 玫 扬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院长 李文灵 淮阴师范学院美术学院院长 李宪锋 常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院长 汪维山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视觉传达学院院长 陆 鑫 常熟理工学院艺术与服装工程学院院长 吴岳军 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张 卫 南通大学艺术学院院长 张五力 三江学院艺术学院院长 张 明 南京艺术学院工业设计学院院长 张 军 盐城工学院设计学院院长 张建军 南京晓庄学院美术学院院长 板俊荣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艺术学院院长 范 滢 江苏理工学院设计艺术学院副院长 林 明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美术学院院长 罗萍嘉 中国矿业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院长 余 雁 南京传媒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院长 郑 静 南京工程学院设计艺术学院院长 封加樑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院长 袁劲果 钟山职业技术学院人文与艺术学院院长 姜竹松 苏州大学艺术学院院长 胡志栋 苏州市职业大学艺术学院副院长 赵可恒 常州工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院长 赵 健 南京特殊师范教育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院长 祝遵凌 南京林业大学艺术学院院长 陈启林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院长 莫军华 苏州科技大学艺术学院副院长 钱才云 南京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院长 徐 伟 南京理工大学设计艺术与传媒学院副院长 崔 浩 徐州工程学院艺术学院院长 黄 平 泰州学院美术学院院长 梁家年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传媒与艺术学院院长 韩 荣 江苏大学艺术学院院长 惠 波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美术学院院长 惠 剑 江苏师范大学美术学院院长 蒋 杰 南京艺术学院设计学院副院长 路 明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美术学院院长 潘 珩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院长 魏 洁 江南大学设计学院院长
四、展出日期和地点
时间: 2022年9 月、10 月;
地点:江苏省美术馆、徐州工程学院、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五、作品征集办法
1. 征稿对象:凡江苏省内高校在校师生均可投稿。展出分为教师组与学生组。 2. 作品类别包括: 平面设计、景观设计、产品设计、室内设计、服装设计、建筑设计、现代手工艺(陶艺、漆艺、金属工艺、玻璃工艺、首饰设计等)、传媒(数字媒体、交互设计、摄影、动漫、DV 等)等相关设计学科。 3. 请各高校认真组织、广泛发动,投稿师生于 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http://yscz.nua.edu.cn/,进入江苏省高校设计作品展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作品信息表(见附件2),上传作品照片(jpg文件不小于3M,文件名命名格式为“所属学校、作者姓名、作品题目、作品种类、组别”)。每位作者只能报送1件作品。切勿寄送原作参评,寄送原作者不予参评。 4. 投稿作品在收到入选通知后,如需提供实物原件请将作品原件在规定时间送至南京艺术学院实验剧场办公室(电话:025-83498771)。作品三边尺寸均不超过120cm。联系人:王慧,联系电话:13770933993。
六、奖励办法
1. 本次展览将评出入选作品、优秀作品及优秀组织奖,并颁发证书。 2. 获奖作者可获得具备申请加入江苏省科普美术家协会的条件。 3. 获奖作者将获得由组委会向相关风投企业、文创企业推荐获奖作品,实现作品转化的条件。
七、其他事项
1. 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2. 凡涉嫌抄袭、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3. 本实施方案有未尽事项,由江苏省高校设计作品展组委会负责解释和协商处理。
附件: 1. 融通并茂——第五届江苏省高校设计作品展组委会名单 2. 融通并茂——第五届江苏省高校设计作品展作品信息表
江苏省教育厅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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