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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新媒体协同创新创业大赛征集中
作者: 新媒体协同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来源: 视觉同盟 时间: 2012年12月20日

一、意义和目标
新媒体是数字化、信息化时代发展的主流趋势。是科学技术、文化艺术、数字应用融合的创新理念。新媒体涉及数字媒体、数字仿真、数字出版、数字影视、数字动漫、数字游戏,以及时尚文化、服装、广告、包装、会展、建筑等行业。

遵照中国教育体制改革精神,探索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提升大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团队合作意识以及创新创业精神,培养和选拔创新、创业团队,孵化培育新兴产业的创新项目,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和高端技术的产学研互动。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北京新媒体联合实验室、新媒体国际协同创新促进中心,举办“新媒体协同创新创业大赛”。

大赛以一年为周期,为院校毕业生、企业提供交流渠道,搭建就业创业平台。大赛面向企业,为企业培养创新型、创业型人才。面向北京高校毕业生,为培养创新思想,创业精神;面向企业,发挥企业文化的作用和市场实战经验,面向北京各园区孵化器,为培养、选拔孵化创新人才、创业团队。大赛由院校和企业对毕业生实施双师指导,毕业生进入企业进行实习,在毕业实习、开题、毕业设计、就业、产业等进行指导、培训,提高教育质量和毕业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共同为新媒体科技、文化、产业发展做出贡献。

二、大赛内容策划
1、大赛主题
大赛旨在发掘新媒体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协同创新”的人才、企业和创业项目,主题是“跨界融合,协同创新”。

2、大赛的举办方
大赛各举办方如下:
主办单位: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北京新媒体联合实验室
新媒体国际协同创新促进中心
承办单位: 北京赛博时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世界对华交流协会国际多媒体与数字产业委员会
新媒体国际交流中心(北京)
北京媒体艺术联盟
支持单位:新媒体国际协同创新促进中心各成员单位

3、大赛组委会:由新媒体国际协同创新促进中心相关政府、行业协会、院校、科研机构、企业、投资机构、大学生创新创业团组成。

4、大赛评委会:由新媒体国际协同创新促进中心相关院校、科研机构、企业、投资机构组成。

5、大赛办公室: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1号中关村国际数字设计中心9楼
主任:李一凡  新媒体国际协同创新促进中心主任
副主任:张旭  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北京新媒体联合实验室办公室主任
成员:李南   高燕   黄翀   李莫同

三、奖项设置
1、最佳新媒体应用奖
设置金奖一名、银奖二名、铜奖三名、优秀奖五名、入围奖十名。

2、最佳新媒体艺术奖
设置金奖一名、银奖二名、铜奖三名、优秀奖五名、入围奖十名。

3、最佳新媒体设计奖
金奖一名、银奖二名、铜奖三名、优秀奖五名、入围奖十名。

4、创业奖
金奖一名、银奖二名、铜奖三名、优秀奖五名、入围奖十名。
凡是获奖的创业项目均可以获得免租金办公场地,将优先获得社会天使和风险投资,同时为其提供市场宣传、创业指导等全方位的孵化服务。

5、企业奖
设置金奖一名、银奖二名、铜奖三名、优秀奖五名、入围奖十名。
在培养毕业生指导、实习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获奖企业,优先获得为其提供市场宣传的服务。

四、作品征集
1、大赛时间安排


凡参赛者网上提交报名表即被视为接受大赛的各项规定,主办单位及组委会保留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2、作品分类
大赛征集的作品分为新媒体应用、新媒体艺术、新媒体设计三大类,涵盖移动互联网应用类、虚拟仿真应用类、数字通讯与传感技术应用、新媒体视听艺术、新媒体表演艺术、新媒体互动艺术、数字出版传播设计、狭义工业设计、时尚生活设计等九个方面以及27个类别。

3、具体分类如下表:

参赛报名及作品提交联系方式:
大赛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1号中关村国际数字设计中心9楼
报名邮箱:xietongchuangxin@sina.com    电话:52964701    60261136
联系人:李莫同  15611746824    QQ:381020136    
李  南  13717953791
张  旭  13901133915 

4、参赛者要求
(一)大赛面向北京高校应届以及毕业两年内的往届毕业生,征集具有创新有志创业的创新项目,包括数字设计领域的专利和创新成果的毕业生持有者。
(二)参赛的个人或团队的领队是在京高校的应届毕业生或毕业两年内的往届毕业生,在获得毕业学校推荐后其通过初审的作品将有资格获得专家的免费指导并重新修订参赛作品。
(三)参赛的个人或团队应具有一定的创业计划,对创办企业的发展和定位应有较为清晰的规划,没有创业计划的个人和团队仅能获得奖金,本次大赛的创业基金将作为孵化基地的股本。
(四)参赛的个人或团队通过作品终审进阶的领队其本人必须参加大赛评委会组织的作品评审和创业评审答辩。
(五)大赛为自愿参加,参赛者和大赛举办方互不承担对方任何费用。

5、作品提交要求
(一)参赛者必须在大赛官网上提交“参赛报名表”(附件1),大赛接受网上提交和邮寄两种作品提交方式。应用程序、高清视频、设计实物以及数据量较大不便网上提交的作品应通过邮寄或直接送交的方式提交。
提交的作品一般包括两部分即设计作品和创业计划,没有创业计划的参赛者仅需按照作品分类提交设计作品。
(二)参赛者按照作品分类提交设计作品,邮寄提交的非实物参赛作品应存储在DVD数据光盘上,光盘要求标明作品名称、光盘内容以及参赛者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创业计划即商业计划书应采用*.doc、*.docx、*.pdf格式提交电子版文件,可参照创业计划书提纲(附件2)进行编写,创业答辩应提供PPT演示。
(四)参赛者提交的参赛作品恕不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底稿和备份文档。

6、作品内容要求
(一)参赛作品要求内容健康,具备科技性、文化性和投资价值。参赛作品不得含有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不能与国家法律相抵触。
(二)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或由本人参与创作,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大赛组委会不承担参赛者由于参赛作品所引起的一切侵权责任。
(三)参赛作品的版权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除非特别申明,组委会有权力无偿在媒体上进行展示、宣传、展播、结集出版,或用于与教育、科研、融资等相关活动。

五、作品评审
1、评审程序
大赛的评委会由科技、文化、投资三类专家构成,作品的评审大体包括三个阶段,即作品初评、科技文化评审和投资评审,按照综合评分法进行打分确定各类获奖者。
(一)作品初评是对参赛作品的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评委会按照即到即评的原则对收到的作品进行综合打分,在作品征集截至日开始汇总,按照评分高低的顺序筛选出各类奖项的1:9配额选出优胜作品。
(二)科技文化评审是对作品初评选出的优胜作品,通过设计答辩的方式在每个分类中按照奖项设置的1:3配额选出优胜作品。
(三)投资评审是对科技文化评审选出的优胜作品,通过创业答辩的方式针对参赛作品的商业计划书进行创业计划的评审,最后确定创业基金数额。

2、作品修正和创业辅导
通过初评1:9进阶的参赛作品,大赛组委会将对作品提出修正意见,并为作品提供网上和展厅两种展示平台,展览展示期至大赛结束。
通过科技文化评审1:3进阶的参赛作品,大赛组委会将针对参赛作品的商业计划书即创业计划,安排专业的创业导师作品的创业企划进行辅导。

3、评分权重
本次大赛核心是促进北京市科技文化双轮驱动的创业大赛,在优选参赛作品的同时必须融入创业计划评比的内容。既然是科技文化双轮驱动那么拟确定的评分权重为:科技含量40%、文化内涵40%、投资价值20%。

附件一新媒体协同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附件二商业计划书说明提纲

(责任编辑: zhengf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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