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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2011年“康大杯”浙江省第三届大学生工业设计竞赛的通知
作者: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 来源: 视觉同盟 时间: 2011年9月8日
浙科竞〔2011〕19号
关于举行2011年“康大杯”浙江省第三届大学生工业设计竞赛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

为了提升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加强工业设计创新人才的培养,推广以创意先导带动制造业发展的理念,经研究,决定举行“康大杯”浙江省第三届大学生工业设计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承办单位:浙江理工大学、浙江省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宁波大学、中国美术用品行业研究中心
赞助单位:宁波康大集团

二、竞赛内容
1. 竞赛主题:关爱……。
设计关爱生命,设计关爱环境,设计关爱……,这既是设计的使命,也是设计永恒的主题。设计的诞生,源于对人的生存、生命的关爱。因此,一切与人生存发展相关的软硬件环境,都构成了今天设计涉及的领域。
设计在宏观上着眼于人类的发展,在微观上则落实在创造人的更合理生存方式的每一个产品上。面对今天浙江的经济发展与企业产品的转型升级,工业设计必须为之全心全意地贡献自己的智慧与创造力。希望参赛者基于浙江的产业结构与产品现况,用关爱主导你的创意思路,用创意火花引燃产品创新、提升产品品质。

2. 竞赛范围:
竞赛作品必须围绕“关爱”主题,所属领域应是艺术文化用品、家居用品、健康用品、旅游用品等,但不限于上述内容。产品使用对象不限,但应特别关注弱势群体。

三、参赛对象
浙江省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四、参赛形式
竞赛分为两个阶段:初赛和复赛。
1. 初赛:以个人或小组(每组不超过3人,若超过3人则取前三位作者)形式设计参赛作品,各学校经初评上报,并提交参赛设计方案电子稿。由省大学生工业设计竞赛委员会初选后,入围作品进入复赛,开展模型制作。
2. 复赛:入围复赛作品占参赛作品总数的60%左右(或150件左右),复赛作品通过现场答辩后评定奖次。每个参赛组的答辩时间不超过8分钟(先由参赛者简要介绍作品构思、主要创新点,并进行现场操作演示等,时间控制在5分钟;然后专家进行提问并由参赛者进行回答)。

五、评选标准
1. 创新性(40分):围绕“关爱”主题,通过对社会、城市环境、人的行为的观察和调研分析来挖掘新的生活方式构想,以产品或服务为载体,通过整合现有技术,寻找在当前社会生活中存在的市场机会。强调结合社会生活的实际情况,解决社会生活的实际问题,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实现设计为提升人类生活质量而努力。
2. 市场性(20分):正确理解大赛的主题主旨,有效与本省市产业经济结合,有效与当前社会生活问题相结合,尽量保证设计成果的社会惠及面广,倡导了正确的设计价值观。
3. 可行性(20分):为配合大赛主题,设计者应关注设计创意与当前市场需求的紧密结合,充分考虑当前技术条件和技术限制,可进行批量生产制造,市场推广前景好。
4. 表达清晰性(20分):产品的效用功能和使用方式的表达清晰。

六、作品要求
1. 所有参赛作品内容需要符合本届大赛的主题和范围,必须是原创作品,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媒体公开发表,未参加过其它比赛,参赛者须保证对其参赛作品拥有完全的知识产权,无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行为。

2. 各高校通过校内选拔后提交参赛作品总数:本科院校15件/校、高职高专学校10件/校。参赛作品由学校统一选送,报送时请填写作品汇总表格,并将所有参赛作品、报名表、汇总表以校为单位统一刻制光盘提交。

3. 所有申报作品需提供设计说明版面。
参加初赛时提交的作品版面大小为A3(297mm×420mm),包括电子稿和纸质打印稿。每件参赛作品提供不超过两个版面,版面内容包含主题、效果图、必要的结构图、基本外观尺寸图及说明文字等。上交的参赛作品的电子版请以学校为单位编号和命名,如“宁波大学005××设计”,并且与报名表信息一一对应。
参加复赛的作品版面大小为800mm×1800mm图幅,需电子稿和电子演讲稿,竖构图,jpg格式,精度120dpi;每件参赛作品提供不超过一个版面,版面内容包含主题、效果图、必要的结构图、基本外观尺寸图及说明文字等。电子演讲稿的格式可以是PPT或者Flash的形式。
上述内容由各校统一刻盘上交。

4. 进入复赛的作品均须提供设计外观模型或手板,实物体积不大于1立方米。模型制作经费由各校全额支持,获奖作品将在秘书处单位展厅展示陈列,并逐步推进省内巡回展示。为防止在送交过程中损坏模型,建议各学校安排专人送交模型。

5. 为保证本次大赛评选的公正性,参赛作品、版面和电子演讲稿上不得出现作者所在单位、姓名(包括英文或拼音缩写)或与作者身份有关的任何图标、图形等个人信息资料,违者将做无效作品处理。

七、表彰奖励
本竞赛设立特等奖(可空缺)及一、二、三等奖项若干,对获奖的设计作品给予表彰奖励。由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颁发获奖证书,获奖比例为一等奖5%,二等奖15%,三等奖25%。同时设立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对积极组织学生参与竞赛的学校和指导教师给予表彰奖励。

八、其他事项
1. 本次大赛初选作品免参赛费。入围现场答辩的作品每件收取参赛费200元。参赛费缴费方式:邮政汇款。邮寄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绣山工程大楼507室(麦秀好老师收),请务必备注汇款方的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及汇款用途为“浙江省‘康大杯’工业设计大赛参赛费”。现场答辩的来往交通费、住宿费由各校自理。
2. 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参赛者请自行备份。
3. 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全部归作者所有。大赛组委会对本次大赛的参赛作品拥有展示、出版印刷和宣传的权利。竞赛相关事项将在设计在线和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网上公布。

本次竞赛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宁波大学。
联系人:刘胜利(13355905591)、霍发仁(13646623065)
电话:0574-87600983      传真:0574-87608358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绣山工程楼507室工业设计系
邮编:315211   电子邮箱:zjdesign2011@163.com

附件下载:
1. 参赛作品报名表
2. 参赛作品汇总表

竞赛时间安排
2011年5月 浙江省第三届大学生工业设计竞赛启动。省教育厅发文至各高校;设计在线及相关网站公布竞赛信息;专家主题解释;收集各高校负责人联系方式;电话短信向各高校落实竞赛信息。
2011年5月-9月 各高校组织落实参赛作品
2011年9月28日 工业设计大赛参赛作品收集截止,提前一个月与各高校沟通进展情况,确保能在截至时间收集参赛作品。
2011年9月30日 初赛作品整理、组织专家评审并公布,向各大高校发送电子邮件确认入围名单。
2011年10月-11月 初评入围作品样机或模型制作(含比例模型)
2011年11月5日 作品提交,展示布置。
2011年11月18日-20日 18日下午各高校师生报到及专家预备会
19日上午-20日上午现场答辩、评审
19日下午15:00颁奖典礼
2011年11月 作品展示、参加相关展览

浙江省大学生工业设计竞赛专家委员会名单

主  任
李加林 浙江理工大学

副主任
许喜华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雷  达 中国美术学院
卢纯福 浙江工业大学

委  员
(按姓氏笔划排名)
兰建平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卢艺舟 浙江科技学院
孙颖莹 浙江理工大学
许观良 宁波康大集团董事长
李  琦 杭州瑞德设计公司
沈  法 宁波大学
吴作光 温州大学
应放天 浙江大学
郑军德  浙江师范大学
彭  韧 浙江大学

秘  书
刘胜利 宁波大学
霍发仁 宁波大学
元丽莉 浙江理工大学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责任编辑: zhengf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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