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程
城市旅游品牌赋予城市旅游独特的文化内涵,能够提高其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围绕城市品牌展开旅游营销,关注澳门旅游概念的整合,以及大力宣传促销活动,有效地传递澳门旅游的核心价值,促进澳门旅游营销持之以恒地发展。与此同时,针对澳门缺乏具有特色的旅游纪念品、经济效益较差的状况,筛选幷深入开发一批具有澳门特色的旅游产品,使之成为澳门的品牌,提升澳门的文化内涵。推广文化创意产业中的环保创新经营理念,“展示创意、交流实践、实现价值”,鼓励设计领域中的原创精神,逐步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迈进。
主办单位: 澳门中西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会
资助单位: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文化局 协办单位: 亚太文化创意协会 亚太设计中心 奥地利亚太艺术中心 第七频道
媒体支持: 澳门月刊 澳门会展经济报 新浪乐居 搜狐家居 中国艺术设计联盟 视觉同盟
一、大赛目的: 旅游业是澳门经济发展的希望所在,城市旅游品牌能赋予城市独特的文化内涵,提高其可持续发展能力。内地和国外的经验表明,旅游业的经济价值除了表现为旅游产品本身外,还体现在众多的附属产品上,而旅游纪念品与礼品正是最重要的旅游附属产品,能够带来显著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本活动旨在广泛征集、筛选幷深入开发一批以澳门为主题、与澳门存在有机联系并适应澳门旅游市场的特色旅游产品,围绕城市品牌展开旅游营销,关注澳门旅游概念的整合,有效地传递澳门旅游的核心价值,促进澳门旅游营销持之以恒地发展;为澳门建设世界旅游休闲中心、提升澳门的文化内涵,促进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参赛须知: 1、大赛主题: 澳门特色原创旅游纪念品、礼品设计 重点范围:澳门历史文化遗产、中西文化交融。 澳门原有特色旅游纪念品的创新再设计 重点范围:大三巴、妈祖、东望洋灯塔、手信产品、饰品、玩具等。 2、参赛对象: 澳门及全世界范围内的专业设计团队、个人和在校大学生。 3、参赛费用: 本大赛不收取参赛费用 4、大赛日程 2011年8月1日至9月15日:宣传发动阶段 2011年8月16日至11月30日:作品征集阶段 2011年12月5日至12月16日:作品评审阶段 2011年12月20日:公布获奖名单 2012年1月8日至1月10日:作品展览、颁奖、研讨会(澳门) 5、作品要求: 针对澳门城市旅游独特的文化内涵,设计具有澳门特色的旅游创新产品。作品应符合“原创、环保、新颖、实用、美观” 的理念和要求,具有潜在的市场价值和可开发前景。 参赛者需提交计算机设计或手绘的彩色设计效果图。内容包括:作品名称;创意理念之说明(字数不超过500字为宜);三至四个设计制作步骤、最终标明尺寸的成品设计图;作品最终实现之使用材料及制作工艺。以上内容在A4规格内进行计算机排版。单张图片规格:最长边不小于20CM;图片精度:不低于350dpi。 6、作品提交: 参赛者可通过登陆大赛官方网站:www.macaocreative.com下载并填写“参评登记”等表格,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交到大赛活动邮箱:ac@macaocreative.com。
三、参赛规则 1、本大赛接收个人或团队组队参与,但每件参赛作品不可超过两位设计者; 2、允许每个参赛者提供多份作品参评,但同一设计概念的系列作品在评审中将视为一件,且每份参赛作品均需提交包含上述内容的参评材料; 3、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自行设计、且无任何第三人契约关系的原创作品,同时亦承诺其递交之作品不曾参加其它公开比赛、发表、贩卖、或奖励的作品; 4、参赛作品征集截止日:2011年11月16日(以网上发出日期为准); 5、参赛者因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6、入围后如需提交作品实物,则另行通知
四、评审标准: 1、原创性:具有独特、唯一性 2、环保性:环保材料的合理应用 3、新颖性:构思奇妙、造型新颖 4、实用性:具有很好的实用价值 5、美观性:符合美的视觉和制作效果
五、奖项设置: 1、原创旅游纪念品、礼品创新设计奖 特 等 奖 1名 奖金澳门币10000元 最佳原创奖 2名 奖金澳门币5000元 最佳设计奖 2名 奖金澳门币3000元 优秀创新奖 6名 奖金澳门币1000元 入 围 奖 若干名
2、最佳组织奖若干名 以上获奖人员将全部颁发证书、精美礼品;优秀作品将在澳门展览。部分获奖人员将有机会获赠澳门往返机票,获邀参加2012年1月在澳门举办的获奖作品颁奖、展览及研讨会。
六、评审委员会: 由国内外知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
七、评比结果公布: 评比结果拟于2011年12月30日之前,透过主办机构之大赛官方网站公布;并通过电子邮件通知获奖人。
八、权利与义务: 1、所有参赛者有义务无偿授权组委会展览、公示、宣传与出版等参评产品的一切事项; 2、所有参赛者不得要求组委会退回所提交的参评资料,不得向大赛主办机构及组委会提出任何形式的索偿要求; 3、如未能评选出合适的参评作品,组委会保留奖项空缺的权利; 4、如发现参赛者、参赛作品有不符合参评条件的情形,组委会有权在大奖任一阶段取消其参评资格,收回其所获之奖项,由此造成举办方损失的,概由参赛者承担; 5、参赛者一旦参加本次大奖的任何一个环节或全部,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完全接受包括本规则及其解释在内的各项条款; 6、参赛者必须对其参赛作品签署作品原创保证及著作权承诺; 7、如有任何异议,组委会将对大赛结果保留最终解释和决定权。
九、争议处理: 1、本大赛在征集、参评、展示、宣传等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纠纷,均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提交赛事所在地澳门法院诉讼解决; 2、如其他方对参赛作品提出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则由参赛者自行处理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举办方因此而被卷入纠纷,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参赛者承担。
大赛组委会澳门联络处 地址:澳门上海街海冠中心183 -9楼A座 联络人:郭先生00853—66503889 徐小姐00853— 69909416 E-mail:ac@macaocreative.com
大赛组委会上海联络处 地址:上海市武昌路258号恒升国际半岛酒店2412座 联络人:徐小姐 0086-13818063328 E-mail:ac@macaocreative.com
澳门首届旅游品、礼品设计大赛暨研讨会组委会 澳门中西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会 2011年8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