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包头旅游形象,强化包头旅游对外宣传,包头市人民政府拟面向社会有奖征集包头旅游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具体事宜如下:
一、口号征集要求
1、主题鲜明,准确涵盖包头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突出旅游资源特色; 2、创意新颖、文字精练,易懂易记,有较强的震撼力和感召力; 3、宣传口号统一用二号黑体字打印在A4纸上,并对宣传语的创意作简要说明。
二、标识征集要求
1、标识要能充分体现包头旅游的基本内涵、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构思精巧,耐人品味;要具有良好的识别性和较强的视觉冲击力,便于记忆和识别; 2、标识制作成彩色图像,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3、格式为JPG或BMP(三色或四色),图像不低于600×800像素,分辨率为250dpi; 4、标识图像以附件形式发送到邮箱或QQ上。
三、应征稿件要求
1、提交作品时注明投稿者详细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方式、邮编; 2、所有稿件均不进行退稿,投稿者请自留稿件; 3、每位投稿者可以提交多份稿件; 4、所投稿件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侵犯第三方著作权,如有此类纠纷,取消评选资格,责任由投稿者自负。
四、评选步骤
1、征稿时间:即日起至9月15日; 2、参评作品将在包头旅游信息网、包头旅游官方资讯微博及各相关媒体予以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 3、由专家组在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稿件中分别评选出一件作品,确定为包头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 4、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一经采用,由包头市政府分别奖励作者2万元人民币,并颁发证书; 5、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的版权归包头市政府所有,并进行产权保护注册。
五、联系方式
1、稿件寄送:内蒙古包头钢铁大街29号市政府西附楼包头市旅游局旅游促进科(注明“征稿”字样); 2、邮编:014025; 3、电话(传真):0472—5148459; 4、QQ:752963476; 5、email:75293476@qq.com; 6、联系人:刘荃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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