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杨春集团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是集团控股的一家酒水制造公司。为集中展示杨春酒业公司形象,打造杨春酒业知名品牌,扩大酒业公司认知度和影响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有奖征集企业商标标识和广告语。
一、设计要求
1、作品应主旨鲜明,构思新颖,较好体现诸城市作为舜帝故里、恐龙之乡的历史名城文化特点,突出酒文化和名人效应。 2、作品应简洁大方,易于识别、记忆、传播,具有较强的延展性,便于制作和与其它标志组合使用。 3、作品中应具有明显的标准图形和标准色,作品须采用彩色图形设计,最多不超过4色;并分别用文字说明其所代表的含义,字数不超过300字。 4、作品的设计必须为原创。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知识产权。 5、原文件格式必须为(CDR或AI)格式,以便本公司日后使用。 6、广告语通俗易懂,朗朗上口,主旨鲜明,构思新颖,较好体现诸城市作为舜帝故里、恐龙之乡的历史名城文化特点,突出酒文化和名人效应。 7、凡获奖作品,其知识产权和商标使用权归山东杨春集团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作者须配合公司进行后续的修改及补充。
二、征集作品的评审
对本次商标和广告语征集的作品,将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商标标识和广告语各选出6件获奖作品。 对获奖作品于2011年3月底在标识征集网、诸城信息港等网站上发布。
三、奖励办法
此次征集为有奖征集,奖项设置如下:
商标标识: 一等奖(1件):奖金8000元,颁发证书。 二等奖(2件):奖金各3000元,颁发证书。 三等奖(3件):奖金各1000元,颁发证书。
广告语: 一等奖(1件):奖金5000元,颁发证书。 二等奖(2件):奖金2000元,颁发证书。 三等奖(3件):奖金1000元,颁发证书。
四、征稿时间及要求
商标标识来稿采用电脑制作,提交文件分辨率为300像素,TIFF格式或JPG格式,电子光盘一张,作品使用相纸彩色打印,并附加效果图,来稿一律不退。 请将应征作品于2011年3月10日前寄往山东杨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宣传部。 地址:山东省诸城市繁荣西路145号(杨春国际酒店2号楼)。 电子信箱:xcb8878@163.com 联系电话:0536-6177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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