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致力开发渔文化旅游工艺产品,不断提升渔文化品位,进一步做大渔文化产业,积极推进文化与旅游的融合,经第十三届中国开渔节组委会办公室、象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象山县风景旅游管理局、象山县文学艺术联合会共同研究决定,由象山县文化产业发展促进会承办、宁波渔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协办第十三届中国开渔节象山渔文化旅游工艺品创意设计大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创意设计要求 1、取材于象山境内,利用象山本土特产或本地普通材物创作制造的产品,投入批量生产后,对本地产业有带动促进作用。 2、如利用外地材料,则必须贴近象山文化背景,能在象山当地投入批量生产,并对本地工艺水平有提高作用。 3、具有鲜明的创意,有较好的渔文化内涵,能为公众广泛地认同和接受。 4、原材料和制作成本相对低廉,适合批量生产,在批量生产后,按当前本地劳动力、材料、能源等现价成本加上适当利税后计算的单件普通品售价不超过500元,价低者胜。 5、创意产品情趣健康,有艺术品位,体现象山渔文化特色,高雅者胜。 6、产品单体精巧,美观大方,便于携带;属藏品的珍藏保管方便,属用品的实用价值明显。 7、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照搬他人的创意和作品。 以上七项条件除1、2两项二者选一外,需同时具备。 二、报送参赛品要求 1、参赛品为经创意设计后制作的完整成品或设计图样。 2、报送参赛品的同时,还应报送创意设计生产流程文字材料。 3、报送的参赛品应有包装物创意表述,包装物创意设计为作品创意设计组成部分。 4、报送的参赛作品获奖的,作品及知识产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未获奖的,作品可由本人前来领回,文字资料一概不退。 三、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等四个奖项。其中设一等奖一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各500元。以上各项奖金均不含税收,获奖者税费自理。 四、其他说明 1、参赛作品请于2010年9月10日前送象山县文化产业发展促进会秘书处(象山县丹西街道象山港路419号五楼)。联系人:陆女士、徐女士,联系电话:0574-65737827,65762374。 2、所有获奖作品,均将在有关媒体公布。 3、本次大赛各项规程解释权属象山县文化产业发展促进会秘书处。
第十三届中国开渔节组委会办公室 象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象山县风景旅游管理局 象山县文学艺术联合会 二0一0年六月三十日
相关下载: 附件1 大赛作品评选办法及标准.doc 附件2 创意设计大赛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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