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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挥起指挥棒,动漫企业喜忧参半?
作者: 韩静怡 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杂志 时间: 2009年5月31日

  3月刚过,中国木偶剧院就把预告5月演出的海报贴进了北京繁华地带的写字楼里。这场演出选在5月小长假前3天的黄金时期,票价从80元浮动到380元,还以大字体标明“仅演三天,欲购从速”。海报上,几个犹如上色简笔画一般的卡通形象冲着匆匆忙忙进出电梯的人群挥着手,微笑着。

  虽然进进出出的人表情都一本正经,但他们中间很少有人不认识这几个看起来傻乎乎的角色——一团和气的灰太狼和喜羊羊们。就在刚刚过去的农历新年期间,《喜羊羊与灰太狼之牛气冲天》凭借600万元的小成本,创下了全国近9000万元的票房纪录。这部当前最受欢迎的动画系列的衍生电影,使原作品积攒了4年多的人气在2009年春节集中释放了出来。既然珠玉在前,同属 “喜羊羊”衍生产品的木偶剧《喜羊羊与灰太狼之记忆大盗》也就顺理成章地迅速登陆木偶剧院,提前两个月开始了票房的孕育。

  这部系列的出品者,广东原创动力动画有限公司,是中国开始扶植原创动漫产业后诞生的又一个幸运儿。由于政策给予原创动漫作品及其生产企业以极大的优惠,已经有许多对机会敏感的投资者和创业者闻风而动,加入了近几年才壮大的动漫创作与运营大军里。新规出台 引起关注

  “比如湖北这边的动漫企业,最早应该是从1999年前后开始做起的。”湖北动漫产业联盟秘书长张林回忆说,“当时应该只有一家,通过自由创业进入这个领域。但到现在已经有50-60家动漫企业了,大部分在2006-2007年前后出现。”

  这是由于从2004年开始,国家连续推出了许多刺激国产原创动漫发展的政策。2004年4月20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出《关于发展我国影视动画产业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电视台播出进口动画片不得超过40%;2005年9月13日,广电总局再次通知,禁止以栏目形式、以介绍境外动画片为由,播出未经审查的境外动画片。

  2009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为这些动漫企业带来了最新的政策优惠:如符合一定的标准,企业可以申请被认定为“动漫企业”,符合自主开发条件的产品可上报为“动漫产品”;符合进一步条件的可以获得“重点动漫企业”、“ 重点动漫产品”的认证;而对获得以上认证的企业,各地将根据《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实行包括免税政策在内的优惠扶植措施。

  这一政策的反响如何?它的标准是否妥当?根据本刊与湖北动漫产业联盟联合开展的一个小调查,一半的调查对象表示,在《办法》规定的认证标准中,“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产品收入占主营收入的50%以上”和“动漫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当年营业收入8%以上”是相对比较难以达到的标准;但几乎百分之百的受调查者都表示,如果将《办法》规定的动漫企业认定标准套用到自己的企业上,虽然“有一部分不太符合,但有信心能在较短时间内让企业符合认定标准”。

  当然也有人有不同意见。厦门华祥动漫有限公司总策划马桂林就认为:“不管谁用什么标准认定,我们都是动漫企业,因为我们的收入是100%来源于动漫产品的销售。但从认定的企业类型来看,我们又不能归为《办法》所指的动漫企业。因为我们是漫画产品的运营机构,代理发行动漫期刊,并不在《办法》所述几个类型的企业里面。我们也不是《办法》规定的重点动漫企业,因为公司的出口业务量目前是零。”

  他还表示:“我相信以此标准,以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产品及知识产权输出量来衡量的话,应该没有太多公司能够成为重点动漫企业,尤其是漫画相关的企业。”

  张林则认为,动漫企业或重点动漫企业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并非最重要的问题,“我觉得,政策在制定的时候不应该多考虑从结果中引导,而是应该在过程中引导。毕竟,企业发展依靠市场无形的手,如果从结果中引导,大家为达到结果、取得好处,会不择手段的。”

  强调原创 企业能否响应?

  除了限定动漫企业的资格,《办法》还加强了对于原创的强调,它规定: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产品,是指动漫企业自主创作、研发、设计、生产、制作、表演的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动漫产品(不含动漫衍生产品);仅对国外动漫创意进行简单外包、简单模仿或简单离岸制造,既无自主知识产权,也无核心竞争力的除外。

  接受调查的所有企业都认为,这对离岸加工和代工业务会是个打击,但就此规定对发展原创的促进作用,各家企业却观点不一,有的认为原创动漫将会相应得到很大发展,有的则认为原创受到的鼓励并不大。

  中国大部分动漫企业在起家阶段,都要依靠代工业务存活。来自日本和美国等动漫生产大国的动漫加工业务,帮助了一些早期企业生存壮大,但随着国内劳动力成本的上升和金融危机的到来,动漫企业所能接到的代工也在减少。据张林估计,中部地区的动漫企业中,只有20-30%还以代工为主营业务,其余有 50-60%都是在原创,但由于绝大部分企业都是中小型企业,境遇并不佳。

  许多企业对“原创才是发展之路”已经取得共识,但这条路并不好走。“中小企业大部分生存都很艰难,需要通过培训和接单维持,”张林说,“不过靠这些也只能勉强维持。代工不需要资金,但要做原创的话,首先就需要解决资本的困难。”

  而马桂林的话说得更直白:“那些做代工和培训的从来都是在市场中打拼,他们的所得是市场和客户给他们的回报,他们从来都没有靠过政策扶持发展企业。”

  难道不能先做出成功的原创品牌,复制《喜羊羊与灰太狼》的成功经验吗?

  “不可能,拍摄动画必须有资金才能完成,这属于劳动密集型、智力密集型产业。”张林说,“这个《办法》对动漫企业有帮助,但是作用不是那么大。企业生存艰难,最根本的原因还是缺乏资金。国内几家大公司的历史就能说明问题,就像中国互联网一样,有了VC的参与才有行业的今天。”

  国内几家目前发展较好的动漫企业中,出品了《蓝猫淘气三千问》系列长动画的三辰卡通集团由“中国的犹太人”——温州商人成立,而杭州中南卡通的董事长则出身于房地产业,同样没有资金后顾之忧,这似乎都印证着张林的说法。

  境遇各异 冷暖自知

  3月30日,温家宝总理视察武汉的动漫产业基地,重申发展中国的动漫产业。他视察的江通动画股份有限公司,正是张林所说的武汉最早开始做动漫的“唯一一家企业”。10年前,这家企业也同样是通过代工起家,但现在已然走上原创之路。

  “我们有意申请;江通动画应当属于《办法》所规定的重点动漫企业。”回答“是否打算申请动漫企业”的问题时,江通动画办公室主任赵亮的底气显然非常足。他同时认为,“《办法》可使动漫行业整个大环境变好,对中小型动漫企业也会有相应的促进。”

  但是,他也并不否认,由于动漫行业是“资金、人才、技术密集的行业,投资回报周期长,任何一个企业依靠自身的力量是不能真正做大的。”谈到加工,他表示,原创和加工各自有各自的地位,“代工可以给企业带来直接的现金流,保证企业的现金需求;但动漫企业要真正做大做强则必须依靠原创品牌效应来带动。”

  在政策扶持上,江通动画最希望获得的是对原创长篇动画作品的支持。与此相对,专营漫画业务的马桂林只是潇洒地表示:“公平竞争就可以了,还有就是需要更宽松地对待这种文化产品娱乐属性的心理。优厚的税收政策和扶持资金,其实并不是最有效的办法。”

  代表中小动漫企业立场的张林,则坚持资金链的重要性:“关键还是鼓励国有、民间的资本投入行业,这样,有团队和项目的公司就会很快起来。不能继续之前那种以节目数量为动画发展的主要指标的做法,这样只是看了结果,却忽视了过程。”

  他认为:“国家政策的支持可以从资本、产业链、内容和传播四个方面来考虑。从资本上,比如风险投资政策鼓励,比如鼓励传统制造厂商投资;从产业链上,学习日本的做法,将制作、发行、运营公司和衍生厂商加以区分;从内容上,加大电视台的采购力度,加强对漫画创作的鼓励;而从传播上,国家可以采购原创动画,免费给国外电视播出。”

(责任编辑: 杨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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