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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城市形象标志和宣传广告语全球征集
作者: 水母网 来源: 视觉同盟 时间: 2009年4月28日

用一句话向别人介绍烟台,你会怎么说?用一个图案来代表烟台,你会怎么选择?“港城”、“水果之乡”、“山海仙境”、“葡萄酒城”等,是否就是烟台城市形象的代表和全部呢?烟台到底拥有怎样的城市特质和风采,是“说不清楚”还是有“太多话可说”……昨日下午,记者从烟台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获悉,烟台市决定面向海内外公开征集城市形象标志和宣传广告语,征集时间从4月27日起至6月27日止。

此次征集活动在烟台市委宣传部的直接领导下,由烟台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烟台日报传媒集团共同主办,烟台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朱秀香担任征集领导小组组长。水母网(www.shm.com.cn)作为本次征集活动指定的官方网站。

城市形象标志和宣传广告语是城市文化标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形象最直接、最有力的反映。良好的城市形象标志和品牌不仅能折射出城市的魅力和吸引力,同时能形成一种强大的凝聚力、辐射力。连日来,著名作家宋萧平关于尽快确立“烟台城市形象标志和宣传广告语”的倡议,引发了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积极回应和广泛关注,也得到了烟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适逢建国60周年,为顺应民意、凝聚民智,进一步塑造提升烟台城市形象,彰显烟台城市特质,市委宣传部决定面向全球发起此次征集活动。

据悉,此次烟台城市形象标志和宣传广告语征集活动得到了海内外众多媒体的热心支持,国内强势媒体《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日报》、《中国文化报》、《大众日报》、香港《文汇报》和著名网站新浪、搜狐、腾讯以及海外知名媒体美国《侨报》、法国《欧洲时报》、日本《朝日新闻》、韩国《中央日报》等将先后在重要版面和位置刊发我市城市概况介绍和本次活动征集启事。

征集活动开展期间,烟台市将举行城市形象标志和宣传广告语公众投票评选、“烟台城市形象定位”专家研讨会、影视广告创意大赛、烟台城市形象优秀作品集锦出版等系列活动。

本次应征作品的评选工作由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公众投票结果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对作品进行初评和定评,分别选出烟台城市形象标志和宣传广告语的获奖作品。评选结果将于8月底前后公布。

烟台城市形象标志和宣传广告语征集启事

为进一步凝炼烟台城市特色,挖掘文化内涵,打造城市名片,展示城市魅力,提升烟台的对外形象和影响力,为全面建设文明富庶新烟台服务,现面向海内外公开征集城市形象标志和城市形象宣传广告语。

一、活动说明

本次征集活动由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和烟台日报传媒集团主办。主要内容有两项:一是征集城市形象标志设计,二是征集城市形象宣传广告语。凡是关心烟台发展,愿为烟台城市形象宣传提供最佳创意的个人和机构均可应征(主办单位和参与评选工作的个人和机构除外),城市形象标志和宣传广告语可以分别应征。

二、有关要求

(一)城市形象标志设计图案:

1、要寓意深刻,内涵丰富,能充分反映烟台悠久的历史文化、独特的城市风貌和辉煌的发展成就;

2、构图布局巧妙,色彩搭配合理,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效果,便于识别和记忆;

3、形象高雅大方,易于被不同区域和文化背景的人士理解和认同,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4、适合在电视、报纸、网络和户外广告等不同载体使用。

(二)城市形象宣传广告语:

1、主题明确,含义深远,既能真实反映烟台特色文化精髓和独特的资源优势,又能彰显独特的城市形象,展现城市的无限魅力;

2、语言精炼、表意准确,富有美感,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和凝聚力,琅琅上口,便于传诵;

3、用中文表达(可附英文),文字简洁规范,字数在20字以内。

三、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从启事发布之日起开始,到北京时间2009年6月27日17时结束,逾期投稿视为无效。

四、应征方式

应征者应将应征作品及其附属材料和《烟台城市形象标志和宣传广告语应征报名表》,一同通过以下方式送达活动主办方。

1、邮寄。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芙蓉路6号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邮编:264003)。将应征作品打印成A4(21CM*29.7CM)规格。信封背面请注明“烟台城市形象应征作品”,截止时间以收到日期邮戳为准。

2、网络。登录水母网(www.shm.com.cn)“魅力烟台”频道上传作品。其中,“城市形象标志”设计作品要求如下:(1)必须上传设计作品的源文件,例如PHOTOSHOP的psd格式文件、AdobeIllustrator的ai格式文件、CORELDRAW的cdr格式等。(2)必须上传设计作品的jpg或者gif格式文件,大小不能超过6mb。网络投稿联系电话:0535-6631312。

五、作品评选及奖励

1、作品评选经初评、公众评议、复评、定评四个阶段进行,最终将于2009年8月底左右在相关媒体公布评选结果。

2、奖励办法:设城市形象标志、宣传广告语作品一等奖各1名,各奖励人民币5万元(税前);城市形象标志、宣传广告语作品入围奖各2名,各奖人民币1万元(税前)。同时,在参与者中抽取产生若干中奖人员,各赠送礼品一份。获奖者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纳税。

六、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应附创意说明,简明阐述作品的构思、立意,字数一般在500字左右。

2、应征者必须保证作品系原创,此前未曾发表过,并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等合法权利,如有侵权情况发生,由应征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应征作品恕不退还,应征者请自留底稿。相同应征作品以先到为准。若出现同一时间收到相同内容多幅作品的,则以抽签决定其中一名为获奖者。

4、应征作品一经获奖,作品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等著作权即全部无偿一次性归主办单位所有,应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主办单位除本活动奖金、奖品外无需再向作者另外支付报酬。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并按中国法律规定执行。一旦参加应征,即视为无条件同意本启事所有条款。

6、活动详情查询请登陆水母网(www.shm.com.cn)。活动咨询电话:0535-6789965。

(责任编辑: yim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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