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奥林匹克美术大会是一次以艺术的形式,弘扬奥林匹克精神,构建东西方文化交流舞台的国家级、国际性重大文化活动。大会已列入中国文化部2008奥运重大文化活动和北京2008奥林匹克文化节。
作为2008奥林匹克美术大会重要项目,奥林匹克数码艺术大展(以下简称大展)是奥林匹克历史上首次设立的数码艺术活动。大展旨在通过艺术、体育、技术的交融,以数码艺术为载体,诠释奥林匹克精神,传播“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理念。
一、组织机构 批准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主办单位: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
支持单位: 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中国国家博物馆 中国艺术研究院 中国国家画院
统筹策划: 中国文化艺术发展促进会 北京奥林匹克文化促进会 中国艺术教育促进会数码艺术教育委员会
协办单位: 各承办城市人民政府 相关媒体 上海上大昊海数码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 2008奥林匹克美术大会数码艺术委员会 上海大学数码艺术学院
二、大展主题 体育与奥林匹克主义 中国,世界 数码跨越时空 艺术炫亮生活
三、展览与论坛 虚拟火种采集及数码火炬传播 2008奥林匹克美术大会优秀作品展暨颁奖典礼 多城联动数码艺术大展 城市奥林匹克文化广场 奥林匹克数码艺术长廊 2008奥林匹克国际数码艺术高峰论坛
四、征集对象 热爱奥林匹克,认同本次大展章程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五、征集作品内容及格式要求 (一)数码影视动漫类:动画片、动画静帧画、卡通漫画、游戏、数码影视短片、数码摄影、数码原创画、彩信等。 1、动画片:须配备中/英文字幕;作品格式为avi.或DVD,最低清晰度要求为720*480;作品截图3-5张,以jpg.格式提交,并注明作品长度,每个动态作品前务必有10秒彩条。配以txt.格式的中(英) 文文档辅以说明,刻录光盘。 2、动画静帧画、卡通漫画:参赛作品为jpg.格式,A4幅面以上,分辨率300dpi.或以上。 3、游戏: 1)Flash 游戏:提交完整的Flash 游戏作品,须有游戏说明及操作提示,游戏互动性、逻辑性部分基于Action Script实现,提交的Flash文件应包含作品说明,文件尺寸、大小、帧数不限。设计说明要能反映游戏制作的步骤以及设计思路。 2)手机游戏:提交作品为可实际运行的手机游戏作品及相关文档。须提交手机安装程序、jpg.格式游戏截图2幅。还须提交有关运行平台、安装方法及游戏背景、玩法说明等的说明文档。 3)PC游戏综合(游戏demo):须提交可执行的jpg.格式游戏截图2幅;所有作品一律提交电子版加说明文档(游戏设计思路和游戏故事背景等),并刻录成光盘,如遇特殊情况,附安装程序。 4、数码影视短片:使用数字设备进行前期拍摄及后期剪辑、特效制作的数码影视短片,时间长度25分钟以内;10%以上数码特效(合成动画等);要求PAL制DVD格式光盘及wmv.格式数据光盘。广告片要求使用数字设备进行前期拍摄及后期剪辑、特效的数码影视短片,时间长度60秒以内;30%以上数码特效(合成动画等);要求PAL制DVD格式光盘或wmv.格式数据光盘一张。 5、数码摄影作品:要求使用数字摄影设备拍摄的照片经过数码暗房处理,jpg.格式,A4幅面以上,分辨率300dpi.或以上。 6、数码原创画:以数码技术完成的绘画作品。jpg.格式,A4幅面以上,分辨率300dpi.或以上。
(二)数码艺术设计类:空间设计、平面设计、多媒体艺术、玩具设计、产品造型设计等。 1、多媒体艺术:avi.格式视频文件,时间长度10分钟以内;网页设计(四幅jpg.格式网页截图及网址);网络广告设计(swf.格式);电脑界面与图标设计(jpg.格式及flash格式);手机界面设计与图标设计(jpg.格式及swf.格式);交互性演示数码媒体设计艺术作品(ppt.格式、swf.格式或Director文件)。 2、设计类:可从不同角度以静态画面展示作品,根据需要可再采用动画格式展示作品。静态作品为jpg.格式,A4幅面以上,分辨300dpi.或以上。
(三)数码原创音乐类:原创数码音乐作品、流行乐曲、手机音乐(彩铃)等 。 1、纯数码技术制作(midi)的原创音乐作品,也可以在其中适当使用常规乐器及人声,长度为3分钟至10分钟。 2、手机音乐,长度为5秒钟至1分钟。 3、流行乐曲(包括New Age音乐、摇滚音乐),长度为3分钟至8分钟。 以上音乐作品制作成CD格式,纯数码技术制作(midi)的原创音乐作品必须提供音乐总谱。 注:以上所有参赛作品不能为rar.等任何压缩格式;静态作品请另提交一份72dpi.的jpg.文件;如果作品不适宜网上传输,请将作品光盘或实物等用挂号信、特快专递或直接送达大赛作品征集办公室。
六、参赛作品要求及提交方式 (一)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应充分体现奥林匹克精神,以数码艺术与技术形式完成。 2、参赛作品必须是2004年1月1日以后,由参赛者原创并拥有版权的艺术作品。 3、参赛作品包括发表与未发表、已投产使用的作品及相关衍生产品。 4、参展作品具体要求请参见大展指定网站。
(二)作品提交方式 1、参赛者须在大展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作品信息表及相关文件,获得作品编号并上传作品。 2、每位参赛者的作品不超过3件(3系列),1件作品只能参加1个类别的比赛。 3、特殊参赛作品可用特快专递、挂号信或本人亲自交付等形式送达大展作品征集办公室,同时需提供参赛表格注册号。 4、参加专家评审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08年6月23日24时 参加大众评审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08年8月5日12时 5、参加专家评审的作品也可参加大众评审。
七、评审与奖励 大赛评奖设大众评审和专家评审两种形式。在收到参赛作品后,通过大展评委会初评,确认入选作品并在大展指定网站展出。 (一)评审方式 1、大众评审:大众通过网络、手机等形式对大展指定网http://www.g-s-y.cn/展出的入选作品进行评选,作品得票情况将在该网站实时显示,以2008年8月8日24时最终得票数排序为评奖依据。 2、专家评审:由大展评委会组成影视动漫、设计、音乐三个评审组,分初审、复审、终审三个阶段进行评审。
(二)奖项设置 大展按照评审类别分别设置奖项。 1、专家评审类:大展特设评委会大奖1名,奖金人民币20万元;3个类别分设金奖1名,各奖人民币5万元;银奖3名,各奖人民币2万元;铜奖5名,各奖人民币5千元;优秀奖30名,各奖人民币1千元。另设大学生艺术专项比赛新人奖6名,各奖人民币5千元。以上奖项还将分别颁发大展奖章和证书。 2、大众评审类:3个类别各设优秀奖100名,其余为入围奖。分别颁发大展奖章、证书和奖品。 3、大展委员会奖:虚拟火炬传递优秀组织奖、作品征集优秀组织奖、数码艺术教育特别贡献奖及国际数码艺术高峰论坛优秀论文奖等。
(三)获奖名单将在大展指定网站www.g-s-y.cn上公布,以示表彰。
八、其它事项说明 1、参赛作品一律不退还本人。 2、大展不收取参赛作品报名费和专家评审费。 3、凡报名参赛者,视已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内容。 4、评委会由国内外资深专家组成,为保证大赛公平、公正,专家名单将在作品评审结束后公布。 5、知识产权:大展委员会充分尊重参赛者的参赛方案,凡入选作品均颁发相关证书。有关知识产权及版权等说明请参见大展作品信息表。 6、委员会对参赛作品拥有全部或部分剪辑、翻译、加注评语、刊登、发布等权利。 7、参赛者应确定参赛作品的准确性,如因资料的不符或其他错误而导致的后果委员会恕不负责。 8、本启事最终解释权归大展委员会。
大展征集办公室地址:中国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20号 上海大学数码艺术学院A楼 邮编:201800 电话:86-21-69981203/69982541 传真:86-21-69982310 咨询信箱:2008gsy@gmail.com 相关信息及表格下载请参见大展指定网站http://www.g-s-y.cn/
奥林匹克美术大会组委会数码艺术委员会 2008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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