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Day of Digital Life
想象过数位生活的一天是什么景象吗?而你所设计的数位科技,又将如何改变或便利我们未来数位生活的一天?用文字(中文300字,英文400字以内)或图面(一张为限)描绘你想象中一天数位生活的风貌,并说明你所设计的数位科技产品,将如何应用在这一天。
说明:对「数位生活的一天」之描述文字及图面仅为作品辅助说明之用,不列入作品参赛评分。
产品设计范围 以4C (电脑、通讯、消费性电子及汽车电子)产品为设计主轴,分以下六大类别: · 数位绿能科技:具有节能(如应用LED发光二极体)、转能、创能(如应用太阳能) 等环保功能之产品。 · 数位行动科技:如汽车电子、GPS、行动储存、资讯传送装置等各种便利人们在移动时,仍可进行联络及沟通的4C产品。 · 数位娱乐科技:如游戏机、运动科技等提供休闲、运动与娱乐功能的4C产品。 · 数位家庭用品:如TV Tuner、DVD 录放影机、家庭影音系统、电子书、数位学习装置等各种促进家庭生活便利、亲子教育或增进家人情感的4C产品。 · 数位办公用品:如多功能事务机、投影机、视讯会议装置等增进工作效率与效能的4C产品。 · 数位服务科技:提供如照护、保健及日常生活中所需服务功能之产品。
2008光宝创新奖参加办法 华人组 · 参赛资格: 居住于中国台湾、中国香港、中国澳门、新加坡、中国大陆且拥有此四个地区户籍之华人。 居住于中国台湾、中国香港、中国澳门、新加坡、中国大陆以外,拥有此四个地区户籍之华人。 · 参赛方式: 不限科系,凡对工业设计有兴趣的在学学生、青年设计师或一般人士,1~3人组队参加。
国际组 · 参赛资格: 华人组定义以外之各国人士。 · 参赛方式: 不限科系,凡对工业设计有兴趣的在学学生、青年设计师或一般人士,1~3人组队参加。
活动时程 报名截止日 2008年3月16日 裱版送件及图面上传截止日 2008年3月24日 下午5:00 以前送达指定地点 光宝创新奖初选暨光宝特别奖评选 2008年4月15日 ~ 4月16日 模型送件 2008年5月26日 下午5:00 以前送达指定地点 决选 2008年7月1日 决选工业设计论坛 2008年7月2日 颁奖典礼 2008年7月3日 说明:如有更动,将于光宝创新奖网站公布相关讯息。
竞赛奖项 光宝创新奖 华人组奖项 奖励 名额 光宝创新奖金赏 NTD 350,000元,奖杯一座 1 光宝创新奖银赏 NTD 150,000元,奖杯一座 2 光宝创新奖铜赏 NTD 80,000 元,奖杯一座 3 最佳设计 NTD 30,000 元,奖状一纸 2 最佳创意 NTD 30,000 元,奖状一纸 1 最佳应用 NTD 30,000 元,奖状一纸 1 佳作奖 NTD 5,000 元,奖状一纸 20 国际组奖项 奖励 名额 优胜奖 NTD 10,000 元,奖状一纸 5 光宝特别奖 奖项 奖励 名额 光宝特别奖 NTD 10,000 元,奖状一纸 10 光宝人气王 NTD 10,000 元,奖状一纸 3 附注: 1.本竞赛将视参赛入围作品水准调整奖项数量。 2.奖金须依台湾地区税法先行扣缴个人所得税(所得税率:台湾地区人民15%,其他地区人民20%)。
评选标准 光宝创新奖 初选 创意 40% 原创性、市场性。 设计表现 30% 竞赛主题表现、美学、人因工程、人机介面、设计说明。 技术可行性 30% 未来3年内可实现与量产之技术。 决选 创意 40% 原创性、市场性。 技术可行性 30% 未来3年内可实现与量产之技术。 设计表现 20% 竞赛主题表现、美学、人因工程、人机介面、设计说明。 简报表现 10% 充分表达作品设计理念之能力,及简报呈现的技巧。 光宝特别奖 技术可行性 40% 未来3年内可实现与量产之技术。 创意 30% 原创性、市场性。 设计表现 30% 竞赛主题表现、美学、人因工程、人机介面、设计说明。
报名办法
报名方式 · 个人资料报名: 参赛者须在光宝创新奖专属网站www.liteonaward.com填写报名资料,完成线上报名程序。报名后会产生报名序号及密码。 · 作品资料报名: 完成个人报名程序后,即可依报名序号及密码进入作品资料网页,填写作品资料及上传作品图档。上传作品需为jpeg图档(规格:全彩jpeg档,大小为640x480像素,解析度为72dpi,三张为限)直接上载。上载完成,系统会产生「确认序号单」,报名者必须列印保存「确认序号单」,做为缴交图面之依据。每人参赛件数不限,但同一设计概念衍生之系列作品视为一件。 · 同一个设计者若有不同概念的作品,其「个人资料」只需报名一次,不同作品之资料则于「作品资料报名」网页依次填写与上传,作品序号将依不同作品个别产生。任一作品若有「协同设计师」跟「指导老师」共同参与,请于填写该作品资料时同时填写。
注意 · 为维持竞赛之公平性,请于作品上传截止日前,即填写好完整与正确的「协同设计师」及「指导老师」资料,协同设计师最多两人(每组最多三人为限)。于入围或得奖名单公布后,欲增加之「协同设计师」或「指导老师」名单,主办单位有权不予受理。
报名截止时间 · 2008年3月16日以前完成个人及作品资料报名,逾期恕不受理。
初选作品缴交办法 · 电子档图面上传截止时间:2008年3月24日下午5时以前上传,逾期恕不受理。 · 输出图面送件截止时间:2008年3月24日下午5时以前送达,逾期恕不受理。 · 输出图面送件指定地点:将另行公布。 · 输出缴交图面规格:含外观尺寸图(须标示正确比例及尺寸)或彩色透视图,务必呈现出3个不同角度之作品图示,输出图面最多以3张为限。图面应绘制在A3尺寸(297mmx420mm)之图纸上,并以黑色厚纸板裱褙(尺寸为377mmx 500mm,上下左右各留40mm的空白)。图说、裱版均不得标示创作者姓名、学校或其他影响公正性之符号,只须附「确认序号单」,并将序号单粘贴至图说裱版之背面。若未粘贴,主办单位有权利不受理报名。
决选模型送件 · 模型制作:进入决选入围者,模型将统一包由光宝科技合作厂商制作,每一件作品其外观精密模型制作费用最高补助新台币30,000元整(含模型邮寄费)。 · 模型送件时间:2008年5月26日下午5时前将模型送达以下指定地点,不克亲送者,寄件将以邮戳为凭,逾期视同弃权,若寄送途中模型遇任何损坏,参赛者将自行负责。 · 送件指定地点:将另行公布。 · 模型规格:须制作长宽高限制在 300 X 300X 300 (mm) 范围内,实际比例(Scale 1:1)之精密模型。若原设计作品尺寸超过上述之模型尺寸范围者,请等比例缩小模型,否则恕不受理。同时决选模型须以印刷、蚀刻或其他方式将光宝科技之LOGO(网站可下载)植于模型上。
光宝创新奖评选程序及评审团 初选评审 · 评审团依初选评选标准,由「华人组」遴选出30件入围作品;由「国际组」遴选出5件优胜作品。30件「华人组」入围作品将进入决选阶段;「国际组」5件优胜作品即为得奖作品,不须参加决选。 决选评审 · 评审团就作品之外观精密模型,设计图说及现场说明,依决选评选标准遴选出金、银、铜、最佳设计、最佳创意、最佳应用及佳作奖。 · 进入决选的30组「华人组」入围者将以电子邮件通知入围及相关注意事项。入围者须亲至决选评审会场说明设计概念,说明时间以5分钟为限,评审另提问5分钟。不克前往说明设计概念者,可以DVD、VCD、MPG档、NTSC录影带、或可与决选会议现场联系的即时通讯方式代替,入围者需提前在决选之前将辅助设计说明之档案交由光宝科技存档。 · 为鼓励入围者来台湾参加各项决选活动,由光宝科技安排提供每组海外入围者一人来台行程,且每位补助经费最高上限新台币30,000元整。 评审团 · 邀请国内外知名设计专家及学者5-6名组成评选团。
光宝特别奖执行细节 「光宝特别奖」独立于光宝创新奖之既有评审体系之外,由光宝集团各事业单位主管组成评审团,针对「华人组」及「国际组」所有参赛作品,由产品量产、产业推动的市场角度,遴选出优质作品。 · 评选期间: 「光宝特别奖」在初选会议期间与「光宝创新奖」同步进行评选。 · 评审团: 邀请光宝集团包括工业设计、机构研发、市场行销等各事业单位主管10~15名组成评审团。 · 光宝评审团依评选标准遴选出10件优胜作品,进入「光宝人气王」票选阶段。 · 10 件「光宝特别奖」优胜者的作品图面,将置放于光宝创新奖网站上之线上浏览馆,进一步由光宝员工进行票选。前3名得票最高的作品,即获选「光宝人气王」。www.
参赛相关规定
参赛作品定义 · 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自行创作设计之作品,未曾参加其他国内外相关设计竞赛,亦未曾于其他媒体公开发表。
参赛作品资格 · 参赛作品严禁仿冒抄袭。 · 参赛作品一旦经主办单位发现已为公开发表过之作品,无论在竞赛期间之任何阶段或已竞赛结束,主办单位均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或得奖资格,并追回已发出之奖金、奖杯、奖状,参赛者并应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 参赛作品于竞赛期间,若被举发且经评审团决议后(发生于决选前,由初选评审团决议之;发生于决选之后,颁奖典礼之前,由决选评审团决议之),确有抄袭、仿冒之实,无论在竞赛期间之任何阶段,主办单位均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参赛者并应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作品疑似抄袭、仿冒之处理 · 主办单位尊重初选及决选评审团之专业评分结果,故仅对初选及决选评审提出之抄袭、仿冒疑虑进行处理。 · 评审对参赛作品提出疑虑与参考文件后,参赛者需于被通知后七天内向主办单位提出说明文件,经主办单位交由评审团决议后(发生于决选前,由初选评审团决议。发生于决选之后,颁奖典礼之前及之后,由决选评审团决议),依评审团决议公布结果,参赛者并同意如逾时未提出说明,亦同意评审团之最后决议。
智慧财产权 · 参赛作品之智慧财产权为原创者所有,申请智慧财产权登记等事务由原创者自行处理。 · 光宝科技于两年内对于入围作品之智慧财产权有优先议价之权利。入围者如欲于两年内转售智慧财产权于第三者,须先知会光宝科技,光宝科技得以相同价格取得前述智慧财产权。
其他 · 本竞赛所有参赛者参加竞赛获选的作品,及所产生的图片、说明文字及模型等有关智慧财产权部分,光宝科技有权以主办单位名义,进行公开展览、宣传及出版等活动。
光宝创新奖咨询窗口 · 光宝科技公共关系处: 江怡莹 Tel: 886-2-8798-2888 ext. 6501 Email:holly.jiang@liteon.com · 光宝科技公共关系处: 吴礼仲 Tel:886-2-8798-2888 ext. 6509 ext.179 Email:eric.lc.wu@liteo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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