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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文博会吉祥物紧急特邀征稿的通知
作者: 中国美协平面艺委会 来源: 视觉同盟 时间: 2007年9月6日

  为向世界广泛传播文博会“点燃创意智慧,融入科技力量,焕发文化魅力,激发创意思维”的活动宗旨和“用创意与科技提升文化附加值”的理念,打造国际一流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品牌,文博会组委会办公室委托中国美术家协会平面设计艺术委员会面向各专业院校和专业机构特邀征集文博会吉祥物设计。
由于时间紧, 截稿时间为 2007年9月15日北京时间18时(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恳请尽快安排创意设计。并请及时寄到: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头条3号南楼103室, 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45。请在信封上注明“中国美术家协会平面设计艺术委员会特邀征集吉祥物作品”字样。

  本次特邀征集的作品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平面设计艺委会专家评审小组负责评审。

 

中国美术家协会平面设计艺术委员会
2007年9月1日

 

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吉祥物创意设计
特邀征集评选活动内容

  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是经国务院批准,由文化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大型国际交流交易活动,创办于2006年。第二届文博会将于2007年11月7至11日在北京举行,期间将举办综合活动、文艺演出、展览展示、推介交易、论坛峰会、创意体验六大系列数十场活动。
  为向世界广泛传播文博会“点燃创意智慧,融入科技力量,焕发文化魅力,激发创意思维”的活动宗旨和“用创意与科技提升文化附加值”的理念,打造国际一流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品牌,文博会组委会办公室委托中国美术家协会平面设计艺术委员会面向各专业院校和专业机构特邀征集文博会吉祥物设计。

一、主办
  本征集评选活动的主办方为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组委会。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吉祥物创意设计公开征集活动和宣传等工作。中国美术家协会平面设计艺术委员会负责吉祥物创意设计专业作品特邀征集、评选工作。
二、征集时间
  2007年9月15日北京时间18时(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三、征集内容
  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吉祥物设计(包括名称设计)。
四、参选作品要求
1、吉祥物要体现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的独特形象,体现时尚创意与中国文化的完美结合。
2、构思新颖、寓意丰富,造型美观、色彩鲜明,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时代感。
3、造型简洁,应方便印刷及制作动漫、模型等拟人化展示。
4、吉祥物名称要优美上口,易于传播,符合作品性格。

五、评审办法
1、本次活动征集的作品由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吉祥物评审小组和中国美术家协会平面设计艺术委员会专家评审小组负责评审。
2、评审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吉祥物评审小组针对公开征集作品进行初评,确定入选设计作品;第二阶段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平面设计艺术委员会专家小组针对特邀征集作品与初评入选设计作品进行复审,确定获奖作品。
3、获奖作品将在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六、奖励办法
1、本次征集评选活动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组织奖2名。
2、获特等奖的作品将作为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吉祥物,其设计单位或个人将获得奖金2万元人民币及证书;获一等奖的作品,其设计单位或个人将获得奖金5000元人民币及证书;获二等奖的作品,其设计单位或个人将获得奖金3000元人民币及证书;获三等奖的作品,其设计单位或个人将获得奖金2000元人民币及证书;获优秀奖的作品,其设计单位或个人将获得奖金1000元人民币及证书;获组织奖的单位将获得10000元人民币及证书。
3、各设计单位或个人所获奖励金额的税金和在参赛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七、作品提交:
1、请将作品原稿(二份)及电子版(光盘一张),与创意文字说明(二份)、《吉祥物创意设计征集评选活动报名表》、《吉祥物创意设计征集评选活动参选资格承诺书》和《吉祥物创意设计征集评选活动著作权转让承诺书》一起于活动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
2、请将作品原稿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并提交存有作品原稿电子版(包括JPG和AI格式,并注明坐标图、cmyk值和RGB值)的光盘一张。作品原稿中不应出现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
3、作品必须配有吉祥物名称和简单创意文字说明。文字说明应阐述吉祥物形象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吉祥物名称的含义,并打印或正楷书写于A4规格的纸上,要求字迹清晰,表述完整,题目写明吉祥物的名称。
4、一件参选作品应提交一份《吉祥物创意设计征集评选活动报名表》、一份《吉祥物创意设计征集评选活动参选资格承诺书》和一份《吉祥物创意设计征集评选活动著作权转让承诺书》。《报名表》、《参选资格承诺书》和《著作权转让承诺书》由创作者正确填写并亲笔签署(创作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创作者为团队的,请签署所有创作者的姓名或名称,并自行排序)。
5、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头条3号南楼103室, 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45。请在信封上注明“中国美术家协会平面设计艺术委员会特邀征集吉祥物作品”字样。
6、参选作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
(1)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属实;
(2)提交的作品不符合本活动主题、创意要求和格式;
(3)设计图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
(4)参选作品经专家组鉴定属明显抄袭;
(5)逾期送达。
7、参选作品均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附件:
1、吉祥物创意设计征集评选活动报名表
2、吉祥物创意设计征集评选活动参选资格承诺书
3、吉祥物创意设计征集评选活动著作权转让承诺书

 

(责任编辑: fape

作品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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