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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A设计大奖2007-亚洲最具影响力的设计大奖征集
作者: 香港设计中心 来源: 视觉同盟专稿 时间: 2007年5月23日

DFA设计大奖2007
亚 洲 最 具 影 响 力 的 设 计 大 奖

亚洲拥有全球半数人口。亚洲人生活日渐富庶为各类型企业带来无限的发展商机;这庞大而日趋成熟的亚洲市场,吸引及推动了不少专为亚洲消费者而设的卓越及创新科技的设计。具亚洲特色已成为各类型设计的先决考虑,无论是服饰、室内设计、产品及传讯设计等,当中不乏给亚洲生活风尚带来巨大冲击的杰出创作。

“DFA设计大奖”是颁发予因善用具亚洲冲击的卓越设计,而在商业上有出色表现的任何地区的公司/机构。

“DFA设计大奖”是为推广卓越设计的成就,同时亦为提升商界及公众意识,明白优秀设计是商业成功和高质生活的关键而设。

“DFA设计大奖“共设三个奖项:
*亚洲最具影响力设计大奖(DFA Grand Award)
颁发予十个优越设计作品,得奖公司(得奖设计的拥有者或品牌持有人)均获颁奖座,而设计师/设计顾问均获嘉许状

*大中华杰出设计(DFA Best Design from Greater China)
将颁发予十个源自大中华地区(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及台湾)的杰出设计。得奖公司将获颁奖牌,而设计师/设计顾问均获嘉许状

*亚洲优秀设计(DFA Special Merit Award)
将颁发予五个出色的设计作品
*评审团保留权利更改得奖设计的数目。

设计类别:
“DFA设计大奖”强调全面的优越设计。所有参加的设计作品将不论种类相互角逐,获评为整体上最优秀的设计将获得奖项。参加的设计须属以下四大类别:
产品设计(消费者产品、商业及办公室产品、教育产品,电脑产品、消费者电子/通讯产品、家居用品、汽车及运输工具、运动/兴趣及消闲产品等)
传讯设计(全面品牌策略、企业通讯、产品通讯、印刷通讯等)
服饰设计(时装、纺织品、成衣、鞋履、珠宝首饰、腕表、袋、眼镜、配饰等)
空间/室内/展览场地设计(商业、零售、企业、酒店及服务设施、公众场地/院舍、住宅、展览等)

参加资格:
DFA设计大奖接受任何来自世界各地,于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期间在一个或多个亚洲市场推出的设计参加。

参加手续
DFA设计大奖欢迎世界各地的公司/企业/机构、设计师、以及设计顾问公司参加。亦欢迎来自专业设计联会/组织的的会员、教育院校设计学系(产品设计、传讯设计、服饰设计及空间/室内/展览设计)的教员和传媒的提名。每名参加者/提名人,以及每间公司递交的设计作品均不限数目,但每设计需独立填报一份完整的报名表格。提交初选表格者一律不收费用。

若作品获推荐进入最后甄选,主办机构将收取每件入围设计手续费港币二千元。大会将另作通知入围设计之参加者有关交费细则。

所有参加表格均以网上提交作准,请按网上指示提交设计及表格。

时间表
DFA设计大奖以下列时段进行:
2007年5月15日  邀请提交设计作品
2007年7月15日  截止提交表格 
2007年8月初  初选 
2007年9月下旬  最后甄选 
2007年12月12日  颁奖典礼暨晚宴 

评审准则
优秀设计
评审团将基于设计的创意、原创性、创新度、可用性、人体工学、美感、工艺、物料选用、技术应用等多方面作出评审,而该设计对环境保育的表现亦会包括在评审考虑之内。在传讯设计这方面,评审工作会以该设计在讯息传播上的效用及清晰度、所提供资讯的选材、铺排与表达方式作为准则。空间/室内/展览场地设计类别会以该设计在概念发展、空间策划和能否准确地达到客户要求作考虑,DFA设计大奖2007并不接受纯粹概念设计,所有参选作品必须已在市场出现。

对亚洲、其生活风尚以及市场上的影响
评审团会挑选具前瞻性,且能对亚洲生活风尚、带领亚洲生活潮流及改善生活质素的设计;评审团亦会从该设计对亚洲生活的关注,以及如何配合亚洲市场的需求而评分。

商业成就
评审团会依据该设计是否商品/服务成功的关键作评核。参加之设计需为其在商业成就的影响提出证据,如在市场表现上(包括提升销量和市场占有率、更佳的市场渗透力、扩大或开展新的客户市场)、财务表现(包括减低成本、改善生产力、增加盈利、缩短交易期等);评审团同时会考虑该设计有否提升公司形象和协助公司达致业务目标等。

评审程序及评审团
初选
初选主要评审设计的优异性,及其对亚洲的影响。评审团会根据参加者/提名人提交的初选参加表格及设计的照片作出评审。
初选评审团由香港设计中心、香港设计中心的四个创会成员及香港两间大专院校的代表担任,如下:
香港设计中心
香港设计师协会
英国特许设计师协会(香港)
香港室内设计师协会
香港时装设计师协会
香港理工大学设计学院
香港专业教育学院设计系

最后甄选
最后甄选是对每件入围设计的深入评审。评审团会以设计的实物、设计的专业照片及补充资料作评分。
最后甄选评审团由来自商界、教育界及设计界的国际知名专业人士、专家所组成。

公布结果
主办机构会于2007年10月初发信通知得奖者。得奖结果会于2007年12月10-15日举行的设计营商周内公布,得奖者/公司的代表将获邀出席颁奖礼。

主办机构
香港设计中心
香港设计中心为独立非牟利机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香港赛马会的支持下于二零零一年成立,其宗旨是鼓励及推动本土设计精益求精,令香港成为国际设计之都。

查询
如有任何查询,请与戚绮梅小姐联络;
电邮:dfa@hkdesigncentre.org
电话:+852 2526 5481
传真:+852 2892 2621
香港设计中心
地址: 香港九龙塘达之路72号创新中心一楼

(责任编辑: art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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