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柏丽雅杯”——“时尚·中国”第一届全国家具设计大赛参赛作品征集简章 一. 大赛宗旨★ 主题——“时尚·中国”
 时空流转间灵动着人们对生活的缤纷追求,家具承载岁月流逝中的斑驳印记,于时尚中探求经典,用传统诠释时尚。流行与传统的碰撞,时尚与经典的组合。上下五千年,华夏古国演绎永不落幕的时尚盛宴!
 二. 举办时间2007年4月20日~23日
 三. 举办地点中国·济南
 四. 参赛对象- 各地高等院校特别是家具专业、林业专业,包括设计类专业的在校学生
 - 对家具设计充满兴趣的所有在校学生
 - 高等院校工业设计专业教师
 - 其他社会在职设计师(不限类别)
 - 对家具设计有爱好的业余人士
 五. 参赛申请作品参赛以个人为单位,在校学生参赛可由学校以班级名义统一邮寄到主办单位,但个人必须详细填写参赛申请书。
 填写参赛申请书的注意事项:A、 参赛作品以个人为单位(如有两人以上合作,必须清楚列明)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独创以及未曾发表作品。
 B、 姓名——参赛者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以免获奖时因姓名不符无法领奖。
 C、 个人联系方式——大赛结果将在4月18日前公布,要求参赛者留下可以联系到本人的电话、手机或常用e-mail。
 六. 参赛作品要求 设计主题与要求:A、总体
 1. 参赛作品形式要求能够充分体现本届大赛的主题思想,仅限民用家具(客厅、卧厅、餐厅)。
 2. 表现方式不限,电脑绘图和手工绘画等均可,规格请仔细参照作品提交有关内容。
 B、具体(不要求能全部达到,只为参考,但会作为评委的评选标准。)1. 作品设计创意吻合本届大赛“ 时尚·中国 ”的主题思想。
 2. 作品需要充分考虑整体家居一体化设计。
 设计作品提交A、要求(请在邮寄作品前详细参考以下要求)
 1. 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独创以及未曾发表作品,并且专为此次赛事创作,保证未作为参赛作品参加其他同类赛事。否则,大赛主办单位有权在本次设计大赛任何阶段取消其参赛资格。
 2. 设计图纸:每个设计方案以效果图、三视图、300字内设计说明方式提交,并排版于1张A3(420mm×297mm)横向版面内。版面内除标注设计名称外,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和与作者相关的 其它信息。(另需要提供设计构思草图——手绘)。
 3. 报名表:参赛者须填写报名表(报名表请下载)。每一个设计方案须填写一张报名表。报名表中使用的设计名称须与提交的设计图纸上名称一致。
 由学校以班级的名义统一邮寄的参赛作品,请按班别列明清单以防遗漏。
 清单内容包括:参赛者姓名、参赛作品名称、参赛单位。
 B、禁止(违反此项规定将视为自动弃权处理)1. 禁止作品规格大于或小于420mm x 297mm(A3)。
 2. 禁止作品装裱,以免主办单位后期无法统一装裱。
 七、作品提交的方式、时间与地址 1. 应征截止日:2007年4月8日(以邮戳上的时间为准)
 2. 提交方式:
 ◇邮寄提交方式:
 将参赛的设计光盘、300g左右铜板纸作品打印稿和报名表的打印件,用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92号 山东省家具协会。(250002)
 ◇网络提交方式:
 将设计方案的版面和报名表以附件的方式、邮件标题须与设计方案名称一致,通过电子邮件发往指定信箱(northife@hotmail.com ∕china.fashion001@yahoo.com.cn)。邮件的附件大小不得超过2M。
 八.奖项设置一等奖(一名): 奖金20000元+证书 (由所有评委亲笔签名)
 二等奖(二名): 奖金8000元+证书 (由所有评委亲笔签名)
 三等奖(三名): 奖金5000元+证书 (由所有评委亲笔签名)
 优秀奖(20名) 奖金500元+证书 (由所有评委亲笔签名)
 入围奖(若干名) 证书
 优秀组织奖( 3 名)证书+ 奖杯 为了鼓励国内更多的企业与院校参与此项活动,特为参赛的企业与院校设立“优秀组织奖”。
 本届设计大赛将在奖励方面有进一步的改进,院校指导老师一起奖励,企业家一起奖励,颁发相应的获奖证书。
 入围作品将在于2007年4月20-23日举办的“第四届中国国际家具及木工机械(北方)展览会”上同期展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奖的获奖者将获邀在本届展览会的“闭幕暨颁奖典礼”上接受奖项,获奖选手名单将在《深圳家具报》、《山东家具》等行业内相关媒体刊登。同时,获奖者和所有参赛者的资料将收录到协会人才信息库进而向辖下会员企业推荐。 注:所有奖金均为税前金额,请获奖者按照相关国家法规交纳税金。
 九.参赛协议- 参赛者提交参赛作品,即对本协议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其相关行为均须遵守本协议的规定。
 - 设计作品的著作权属于其设计创作者,若有第三者就参赛作品提出有关知识产权的问题,大赛主办单位将不对此负责。
 - 请获奖者自觉依法缴税,如出现有关税务问题,大赛主办单位概不负责。
 - 有关入选作品的使用,入选者应授予大赛主办单位以下权利:使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报纸、电视、录象、展示会等)对入选作品进行宣传的权利;对入选作品的实物完成品进行长期收藏的权利。
 - 大赛中的参赛所有作品主办单位将不予返还,请参赛者自行存稿。
 - 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十. 评审委员会由国内外知名专家组成,名单另行公布。评审委员不得参加作品大赛。 十一.本次大赛将由山东省公证处全程公证 十二.“时尚·中国”家具设计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为做好大赛的组织工作,本届大赛设“组委会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山东省家具协会)。联 系 人:宋先生 文小姐
 电话:0531-82733016 ∕ 82722506
 传真:0531-82980591/82722506
 地址:济南市英雄山路92号(250002)
 E-mail:northife@hotmail.com
 china.fashion001@yahoo.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