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日,车辆工业的发展已超过110年,并且己然成为人类生活不可或缺之一环;而展望未来,人、车与环境的和谐互动价值将无可取代,「设计」已然成为所有商品之价值与定位的关键要点。
车辆创新设计大奖(VIDA)之举办,目的在于鼓励亚洲各国更多优秀的年轻学子投入车辆(含零组件)外观设计,并配合智慧电子化、环保及安全等科技发展趋势,投注相关机构、结构、功能之创新,以提供优秀人才落实创意、化梦想为实际之新契机。
参赛资格: 亚洲各国和地区大专院校在学学生对下列主题有兴趣之个人或团体,惟团体组队参加每组以三人为限。
主题说明: 能够满足驾乘者或社会大众对于未来车辆之期待,如: 1. 针对未来生活型态 2. 考量亚洲密集人口及社会结构型态 3. 符合海岛型国家和地区环境发展型态 4. 其他,包括提升安全、舒适、节能、便利性、智慧化或潜在需求及附加价值之车辆创新设计。
※类组A: 造型创新组 强调外观造型之创新,组合架构、材质、表面处理、车辆内部空间规划设计及/或色彩计画等。包含整车(汽车/机车)与零组件,如座椅、方向盘、灯、镜与门等。
※类组B: 机能创新组 以安全、环保或智慧电子化为主轴,如结构材料、主动安全通讯控制、影音娱乐、省能源、低污染、行车资讯、电池、马达、控制器、充电器等机能及/或组件创新突破。
竞赛日程 一、报名日期:2006年11月1日(三) 至 12月31日(日) 二、初选作品收件:2007年1月31日(三) (所有电子档案须于截止当日下午5:00前上传完成,以网站系统时间为准) 三、公布初选结果:2007年2月底 四、决选作品收件:2007年4月 30 日(一) (所有模型作品须于截止当日下午5:00前送抵收件处,请自行考量运送时间) 五、颁奖典礼:2007年5月(详细日期由承办单位另行于网站公告之) ※ 以上各时程安排以中国台北为准
报名方式 一、一律采取网路报名,并以英文填写。参赛者需于报名截止前(2006年12月31日),至http://vida.artc.org.tw填写报名表并送出即可。 二、若为团体报名参赛,必须指定一位主要连络人。 三、个人参赛作品件数无限制,但每件作品须以不同之自订帐号、密码,分别报名。 四、自报名完成起至初审缴件期限止,参赛者可随时以报名表中自订之帐号/密码进入(务请牢记ID/PW并注意安全),上传图面作品或变更个人资料。 五、初审阶段评审委员将评选出各组最优秀的20件作品进入决赛(如作品未达标准,得予以从缺)。 ※若有任何问题清洽:E-mail: vida@eday.com.tw
提交作品 ※缴交内容请一律以英文撰写。
一、初赛 类组A:「造型创新组」 设计表现图一张(含作品名称),图面内容需能呈现:设计构想、对应理念、特点说明及背景等,相关说明文字限500字以内。 三视示意图一张,展现作品正视、侧视及俯视,并描绘作品中特殊结构设计、人机关系或空间配置等, 需加注英文说明。 类组B:「机能创新组」 作品表现图一张(含作品名称),图面内容需能呈现:技术创新理念、特色或功能效益、制作方法等,相关说明文字限500字以内。 作品简报一份,完整展现或软体摸拟表示其创新设计。 内容可包含:文字(word)、图档(jpeg),及影片档(限amv、mpeg或flash格式)。本计划书大小不得超过10 MB。 ※注意: 以上两组,凡缴交图面皆须符合JPEG格式、高1,560*宽2,200像素(横式)规定,每幅图档不得超过5 MB。 缴交之档案必须依序命名为XXXX-a 及XXXX-b ( XXXX=报名表上之自订ID) 为考量评审公正性,所有缴交作品切务标示与作品设计无关之签名标示记号,一经发现则取消参赛资格。
二、决赛 获得评审团推荐进入决审之作品,必须提交更详细的资料,以供最后甄选。
类组A:「造型创新组」 入选者必须制作缩小比例的模型始得以进入决赛(含底座),底座尺寸需为550 mm*550 mm,模型尺寸长、宽、高各不得超过500 mm。 设计表现图两张,高1,560*宽2,200像素 以JPEG格式储存于光碟中,随模型寄交。
类别B:「机能创新组」 入选者必需提供下列1及2及3项要件,并全部储存于一张光碟中寄交,以呈现其机能:机能表现说明图一张,符合JPEG格式、尺寸高1,560*宽2,200像素。可加注英文说明。
说明示范影片,模拟亲临评审会现场,解释设计概念、设计重点及效益(限wmv、mpeg或flash格式,长度以5分钟为限) 不多于30页之电脑简报档(ppt),内容可包含软体模拟、文字(word)、图档(jpeg)及影片档(限wmv、mpeg或flash格式) 以模型试作展现其机能诉求。(此项为选项)
※注意 以上光碟资料或模型须于决赛期限内缴送抵缴件地址.(相关费用均由参赛者自行负担), 模型制作补助费:模型作品务求精致完整,并于期限内抵收件处,经大会工作小组认可,可获模型补助费(含运费补助)计新台币30,000元整。(境外参赛者依规定须预扣20%所得税) 模型作品务请参赛者妥慎包装,主办单位不负责作品之修补,若因运送造成损伤而影响评审成绩,参赛者不得异议。
缴件地址: 台北市100爱国东路22号4楼 「2007亚洲区校际车辆创新设计大奖」执行小组收
奖项
奖 项 |
造型创新设计 |
机能创新设计 |
金质奬 一组 |
奖金300,000元整 奖杯、奖状 |
奖金300,000元整 奖杯、奖状 |
银质奬 一组 |
奖金150,000元整 奖状 |
奖金150,000元整 奖状 |
铜质奖 一组 |
奖金100,000元整 奖状 |
奖金100,000元整 奖状 |
佳作奖 五组 |
奖金30,000元整 奖状 |
奖金30,000元整 奖状 |
表现优异奖 十二组 |
奖金10,000元整 奖状 |
奖金10,000元整 奖状 |
※依评审团之决议,如作品未达标准,奖项得予以从缺。 ※依法中国台湾地区内得奖者奖金需扣除15%所得税、境外得奖者奖金需扣除20%所得税。参赛者不得异议。
评审标准 ※由承办单位聘请产官学专家群组成评审团,评审原则如下: 主题A:「造型创新设计」 1.创新性50﹪-造型、结构、功能与配置等设计创新。 2.精致度30﹪-设计图或模型成品之表现、结构、组合处理等。 3.可行性20﹪-制造技术与量产可行,符合安全、环保与经济效益等。
主题B:「机能创新设计」 1.创新性50﹪-造型、材质、结构、功能与技术等创新。 2.可行性30﹪-市场、技术与量产可行性。 3.完整性20﹪-图面表现或完成品之结构、组合处理等。
智慧财产权 1. 为维护参赛者的智慧财产权,主办单位建议参赛者在缴交作品前先行申请智慧财产权。 2. 入选者如参赛前已自行申请专利权,且经核准取得专利权(需自行负担其相关费用),该参赛者得与主办单位共同研商另订合作协议,由主办单位协助商业性产品推展业务。若因专利权衍生获利,参赛者可获得主办单位所获净利20%作为奖励。 3. 主办单位对尚未申请专利且达可专利程度的入选作品,保有优先申请权,发明人仍为参赛者本人,但不需负担专利权之相关费用,惟需配合主办单位所有相关专利申请程序。若因专利权衍生获利,发明人可获得主办单位所获净利15%作为奖励。 4. 对尚未申请专利之入选作品,经过改良而达到可专利程度者,发明人为参赛者与改良者,且参赛者不需负担专利权之相关费用,惟专利申请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且参赛者需配合主办单位所有相关专利申请程序,若因专利权衍生获利,发明人可获得主办单位所获净利之10%作为奖励。 5. 基于研究及宣传推广之需要,原创者应无条件授权主办单位对入选作品之文件、图面、档案进行重制、摄影、出版、著作、公开展示及发行于各类型媒体宣传之权利,不得异议,并应配合提供相关图片与资料。 6. 主办单位得保留入围决选队伍作品之创意与设计之无偿优先采用权,入围决选队伍须同意主办单位保留一年之智慧财产权,并不得将该获选作品之类似创意与设计转让或提供予他人。 7. 以上若有未尽事宜者,均依中国台湾地区智慧财产权之相关法规为准据法办理。
注意事项 1.本活动之承办单位与评选人员,及承办工作人员不得参加。 2.参赛作品为本人原创设计(不曾对外公开发表),如有抄袭仿冒,取消参赛资格(如获奖者,并收回奖金、奖状)。参赛作品(含模型)一律不退件。 3.以上奖金及模型制作补助费以新台币或美金给付,汇率以兑换日为准。 各项奖金及模型补助费(含运费补助)于颁奖典礼当天颁发。 4.参赛者应尊重评审委员会之决议,除非能具体证明其他作品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不得有其他异议 。 5.入选队伍应积极配合出席颁奖典礼或相关之宣传、推广活动。 6.凡报名参加者,即视为己充分了解此比赛规则中各条款,且愿意完全遵守本简章中所述之各项规定。 7.其他详细活动介绍、报名等相关资讯依大会活动网站为准;如有未尽事宜,主办单位得随时修正并于网站上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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