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丰富交通安全宣传内容、增强文明交通理念的传播效果,海南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决定面向社会征集文明交通宣传作品。
一、作品要求
本次征集评选作品包括文明交通宣传挂图(招贴画)、电视专题片、电视公益广告、文艺作品、读本和交通安全宣讲电子课件六类,参评作品要突出“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主题,制作精良,作品具有原创性,参评作品作者及报送单位同意其作品在各类公益活动及宣传中无偿使用。如发生抄袭或其它侵权行为,责任自负。
二、作品类别及要求
(一)宣传挂图(招贴画):单幅或成套作品均可。成套作品应编号,每套不超过6张。报送时制成A4规格彩色样张(3份),附JPG格式文件及可供印刷的原文件光盘,盘面注明挂图名称(文件名与作品名称一致)、每套张数及报送单位或作者。 (二)电视专题片:单集时长不超过20分钟,已在当地电视媒体播出。报送时删除播出机构台标、插播广告和片尾字幕,盘面标明片名、时长及报送单位或作者姓名。报送2份。 (三)电视公益广告:时长不超过90秒,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报送时作品中不出现制作、播出机构标识和其他套层,盘面标明作品名称、时长及报送单位。报送2份。 (四)文艺作品:包括歌曲、舞蹈、小品、相声、地方曲艺、主题晚会等。报送时盘面标明作品名称、时长及报送单位。报送2份。 (五)读本:单本超过10页,包括文明交通礼仪知识手册、宣传读本、教材等。报送时每册(本)5份。 (六)交通安全宣讲课件:包括电子演示文稿(PPT、PDF等格式)、电子杂志、授课视频(录像)等。报送时盘面标明作品名称、适用人群及报送单位。报送2份。 不同类别作品要刻于不同光盘,并在盘面标明作品类别。参加过往届评选活动的作品不得选送。
三、奖项设置
报送作品将选送参加全国评选,每类作品各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0名。由全国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奖品和证书。由我省选送作品如获得全国奖项,海南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将再次给予奖励,具体办法为,一等奖:1万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6000元;优秀奖3000元。
四、报送需知
(一)参评作品应于7月15日前寄送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邮件应注明“参评作品”字样和详细联系方式。 (二)征集活动截稿时间为7月15日(以到达邮戳为准)。 (三)邮寄地址:海口市西沙路21号省交警总队宣教科;邮政编码:570206;联系人:周警官,0898-66513711。 征集详情请登陆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网站http://hainanjj.gov.cn/查询。
海南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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