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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杭大运河杭州段旅游品牌形象征集
作者: 杭州市京杭运河综合保护委员会 来源: 视觉同盟 时间: 2011年11月10日

为了发展杭州运河旅游、打造运河旅游品牌形象,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杭州运河旅游品牌形象标识、名称和广告语。

一、征集内容
1、单项方案
(1)品牌标识
(2)品牌名称
(3)品牌广告语
2、组合方案
(1)品牌形象组合(包括标识、名称和广告语的组合 )。
应征者可提交多件方案或参加多类别方案征集。

二、成果要求
方案应围绕运河悠久的历史文化、特有的自然景观和丰富的人文风情展开,既要体现运河活着的、流动的人类文化遗产特点,又要凸显运河杭州段的历史文化与民俗风情特色,富有感召力、易于传播推广。另外,根据应征方案类别,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品牌标识设计要求
(1)历史文化与现代时尚相结合。标识设计既要体现京杭大运河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又要体现时代特征和时尚气息。
(2)地域特色与国际潮流相结合。标识设计既要体现运河杭州段地域文化特色,得到市民的广泛认同;又要符合国际标准与规范,把握国际流行趋势,让中外游客都能理解和接受。
(3)抽象符号与现实形象相结合。运河旅游品牌标识设计应以抽象艺术的形式表现,给人以丰富的想象空间;但又要吸收运河杭州段的现实形象,使人能够联想到杭州运河旅游。
(4)直观美感与实际应用相结合。标识设计应从直观上感受到审美愉悦;又要方便应用,在各领域、各方面使用时,能够自然协调,和谐相融。
(5)标识设计应包含标识的绘制形象和设计说明,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标识的绘制形象可以用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
②标识设计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③标识的绘制形象应包括彩色稿和黑白稿(网格图)两种设计标准图稿,分别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
④标识的设计说明有助于评选时评委对方案的理解,其内容旨在阐述标识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应征者应将设计说明打印或正楷书写于A4规格的纸上,说明文字应当字迹清晰,表述完整。设计说明的题目应写明旅游品牌标识的名称。
⑤ 提交设计方案的同时请提交AI或TIF格式的电子文件(图片分辨率为300dpi),以A4幅面白底绘制,标志设计尺寸:120mmX120mm,并在电子文件中注明各部分颜色。
2、品牌名称设计要求
名称应特色鲜明,朗朗上口,有创意,不雷同,不易混淆,简洁大气,雅俗共赏,易于传播和宣传推广。同时要反映运河旅游的特色和文化背景,准确表达运河旅游产品特色,具有独特的标志意义和持久生命力。
3、品牌广告语设计要求
广告语应结合运河旅游特性,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内涵丰富,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和广告宣传效果。能充分体现运河杭州段地理、历史、文化和旅游产业特色,文字简练、直白,便于记忆、富于美感。字数最多不超过16个字。
4、其他
(1)应征方案必须为原创方案,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
(2)应征方案的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三、应征资格
1、国内外关心、支持杭州运河旅游的自然人,均可以个人、团体或单位名义应征投稿。   
2、应征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应征资格: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参加征集活动的应征者必须提供方案的设计稿、报名表和承诺书(报名表和承诺书详见附件)等三份文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征集文件要求的;
(3)未履行本文件相关保密规定的。
(4)未履行本文件承诺书相关规定的;

四、评选及奖励办法
1、评选办法
(1)对所有有应征资格的方案采取专家评选和市民投票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评选;
(2)对所有有应征资格的方案将邀请业内相关权威专家分别评选出4个类别各5份入围方案,共20份作品;
(3)通过媒体公布入围方案,通过市民投票,评选出每个类别各2份优胜方案,共8份作品;
(4)优胜组合方案如被征集方录用,将获得特等奖。
2、奖励办法
(1)奖项设置
①特等奖(被征集方录用的组合方案): 1名,共1名;
②优胜奖:各1名,共4名;
③入围奖:各3名,共12名;
(2)奖励标准
①单项方案奖金标准:
a.品牌标识
优胜奖10000元/名;入围奖1000元/名。
b.品牌名称
优胜奖5000元/名;入围奖500元/名。
c.品牌广告语
优胜奖5000元/名;入围奖500元/名。
②组合方案奖金标准:
特等奖50000元/名;优胜奖30000元/名;入围奖3000元/名。
以上奖金均含税。
(3)所有参加征集活动但未获奖者均可获得精美运河旅游纪念品一份。
(4)每件方案不得重复获奖。

五、征集时间和投稿方式
1、征集时间:2011年11月8日至2011年12月8日下午4:00时止。
2、投稿方式:应征方案均以信函或当面交付的方式送达。
地址:中国浙江省杭州市小河路336号中国刀剪剑博物馆5号楼2楼杭州运河旅游运营中心(来稿请注明“运河旅游品牌形象方案征集稿件”)。
征集方:杭州市京杭运河(杭州段)综合保护委员会
邮政编码:310015
咨询电话:0571-56078107
联系人:曹岚  周颖
电子邮箱:yunhezhengming@163.com
所有应征方案须注明应征者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详细信息,以便联系。

六、保密规定
参加征集活动的应征者必须严格遵守以下保密规定:
1、应征者在创作过程中以及向主办办提交应征方案时,均应对该方案本身(及其创意)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履行保密义务的期限自应征者开始创作之日起至本次征集活动评选结果揭晓。
2、应征者对保密义务的履行,即要求应征者在保密义务期限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征集方及由征集方指定的内部工作机构除外)披露应征方案本身及其创意。
3、在本次征集活动举办期间,征集方保留取消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征者参选资格的权利。
4、如应征者对上述保密义务的违反致使征集方遭受任何损失,征集方保留要求该应征者赔偿的权利。
5、应征者是否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征集方。

七、应征方案的处理和知识产权
1、所有应征方案恕不退稿,评选结果将在相关媒体上公布。
2、凡获奖方案一经公布,其方案的所有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方案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归征集方所有(具体根据附件三《杭州运河旅游品牌形象征集活动承诺书》的相关约定执行)。征集方有权根据自己的需要对成为杭州运河旅游品牌名称、广告语和标识方案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八、其他
1、设计稿中不应出现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所有此类信息只能按要求填写在《报名表》上。每件应征方案应提交一份《报名表》,由应征者正确填写并亲笔署名,应征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创作者为一人以上的,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署名。
2、每件应征方案应提交一份《承诺书》,由创作者亲笔签署,创作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创作者为一人以上的,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
3、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征集方的原因造成应征方案丢失或损坏的,征集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征集方对本次征集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附件1:杭州运河旅游品牌形象征集活动承诺书
附件2:杭州运河旅游品牌征集活动报名表

(责任编辑: zhengf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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