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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澳门旅游纪念品设计大赛暨高峰论坛章程
作者: 2012澳门旅游纪念品设计大赛暨高峰论坛组委会 来源: 视觉同盟 时间: 2012年8月9日
“2012澳门旅游纪念品设计大赛”(2012 Competition of Tourist Souvenir Design of Macao )是“2012澳门旅游纪念品设计大赛暨高峰论坛”(2012 Competition and Summit of Tourist Souvenir Design of Macao )的组成部份,也是“2011澳门首届旅游品、礼品设计大赛暨研讨会”的后续项目。为规范活动的整体运作,保证大赛按计划、高质量地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一、大赛目的

世界旅游休闲中心是澳门政府与民众正在努力实现的一个重要奋斗目标,而在建设世界旅游休闲中心的过程中,旅游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旅游业既是极具潜力的经济增长点,又是城市品牌的重要体现。国内外的经验表明,旅游业的价值不仅表现为旅游产品(旅游线路与景点)本身,而且通过一系列附属产品得以体现。旅游纪念品正是重要的旅游附属品,能够产生显着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特别是能够反映旅游目的地的鲜明个性与独特历史文化内涵。

本设计大赛旨在广泛征集和评选一批以澳门为主题、与澳门存在有机联系、体现澳门特色并适合澳门旅游市场开发推广的旅游纪念品,为优化澳门旅游市场和建设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做出实际的贡献。

二、大赛主题

澳门记忆 Memory of Macao

以世界文化遗产“澳门历史城区”作为此次旅游纪念品的设计专题和基本元素,来反映澳门的历史文化渊源,唤起世人对澳门的更多了解和美好记忆。

三、主办机构

2012澳门旅游纪念品设计大赛暨高峰论坛组委会

澳门中西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会

四、资助机构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文化局

五、协办机构

澳门城市大学人文社科学院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艺术与传播学院

奥地利亚太艺术中心

澳门创意产业青年会

六、媒体支持

新浪乐居

搜狐家居

中国艺术设计同盟

视觉同盟

七、参赛要求

1、参赛主题

以“澳门记忆”为主题口号,要求将世界文化遗产“澳门历史城区”的各种文化元素为载体或切入点,设计相关的旅游纪念品。作品应符合原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和美观性等评审标准。

2、参赛对象

全世界范围内对本次大赛有兴趣的团体或个人,包括专业设计师、业余设计爱好者、大专院校师生等。

3、大赛日程

2012年8月1日至10月30日 作品征集阶段

2012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作品评审阶段

2012年11月20日至11月30日 网上公示获奖名单

2012年12月7日至12月9日 优秀作品展与颁奖典礼(澳门)

4、参赛办法

(1)参赛者可登陆主办单位官方网站www.macaocreative.com下载有关参赛表格并按规定填写。内容包括:作品名称、创意理念、原理及设计制作步骤、作品规格、制作材料和制作工艺等。

(2)提交的参赛作品必须为可供印刷出版的电子文挡。图片规格:最长边不小于20CM;图片精度:不低于350dpi,

(3)欢迎提供设计作品实物,但实物作品也需提供设计稿的步骤图和可供印刷出版的电子文挡);

(4)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至指定邮箱:ac@macaocreative.com

(5)主办方将对参赛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不完整、不正确或不符合参赛要求的参赛材料将视为无效或作废。举办方有权取消任何提交的参评材料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参评者的参赛资格。

八、参赛规则

1、无论参赛者以团队名义或个人名义参赛,每件作品的设计者不可超过3人;

2、允许每个参赛者提供多份作品参评,但每件参赛作品必须按规定提交相

应的参赛表格和设计图稿;如为统一设计概念的系列作品将被视为一件作品参加评审;

3、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自行设计且与任何第三方不存在契约关系的原创作品,同时从未公开出售、赠予或参加过其他比赛;

4、本次大赛不收取报名费,但参赛者制作、邮寄作品以及本人参赛发生的有关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5、如参赛作品在邮寄过程中发生损坏,由参赛者自行与有关单位交涉与赔付。评审、展览后如需退回实物原件请注明。

实物作品发寄地址为: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28号六和商务酒店八楼

联系电话:13702310576 联系人:程义盛先生

九、奖项设置

1、优秀作品类奖项:

一等奖 1名 奖金:MOP 10000元/位

二等奖 2名 奖金:MOP 5000元/位

三等奖 3名 奖金:MOP 2000元/位

优秀奖 10名 奖金:MOP 1000元/位

入围奖 若干 证书

2、优秀指导教师奖:

奖励认真指导参赛者创造作品参赛且成效显著者若干名。

3、优秀组织奖:

奖励积极组织本单位成员参赛且成效显着单位若干位。

以上获奖人员将全部颁发证书。部分获奖人员将有机会获邀参加2012年12月7日至9日(暂定)在澳门举办的颁奖典礼、优秀作品展览及高峰论坛。

十、组织机构

大赛组委会由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由大赛组委会在海峡两岸四地聘请著名专家组成。

十一、权利与义务

1、所有参赛者必须签署作品原创保证及著作权承诺书;并无偿授权大赛组委会以非盈利目的将本人参赛作品公示、展览、宣传、出版等的相关权利;

2、所有参赛者一旦提交作品和数据,即被视为完全了解并接受本章程及其相关解释;并不得向组委会索回或以要求其他形式作出补偿。大赛组委会保留对大赛章程与评审结果的最终解释权;

3、参赛者提交的所有数据必须真实,一旦发现不符合大赛有关规定,或其他方对参赛作品提出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由参赛者自行处理并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如查实,组委会有权随时取消其参赛资格,撤除奖项并追回奖金;相关者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大赛组委会地址:澳门十月一日前地119号怡景阁23楼A座

电子邮箱:ac@macaocreative.com

联系电话:00853-66990061(澳门) 15338160061(珠海)

联 系 人:贺小姐 陈先生

2012澳门旅游纪念品设计大赛暨高峰论坛组委会
澳门中西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会

(责任编辑: 徐大维

作品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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